在闺女心目中只能靠脸吃饭的云先生觉得自己这张脸都快不能要了。
他皮肤白,而且确实也不容易晒黑,所以虽然为了清乐古镇的项目每天混迹在工地上,但也不像其他同事那样明显黑了一大圈。可问题是他也有软肋,那就是他虽然不容易晒黑,但却容易皮肤过敏。
最近这两天他就不知道是吃错了东西还是碰了什么过敏源,反正身上长了好多红色的小细疙瘩,看起来不吓人,却奇痒无比。而且手指一挠到哪里,哪里就红一片。
以前他要是过敏,就直接去看西医,或者是挂水。
但在清乐古镇上,连一家正经的医院都没有。
只能去药店买药。
买完药涂了倒是可以暂时止痒,不过隔两天又反反复复的开始过敏。最后还是同组的同事听说了这件事情,直接给他出主意:“你要不要去看看苗医?”
云城好奇道:“苗医?什么苗医?”
同事:“就是他们当地苗族的医生。我最近不是经常跟当地人打交道嘛,听他们说他们古镇当地人生病了,就从来不去大医院看病,都是在当地找一个很有名望的苗族医生。这医生特别擅长用中草药,而且擅长内病外治,很多方法看上去特别神奇,但同时也特别有效果。”
云城一听就来了兴致。
一方面是对苗族医生的医术有兴趣,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陆与书打造这个清乐古镇,一直试图寻找出最具民族特色的部分。之前云城提议过一些,然后陆与书请的专家小组也提议过一些,其实眼下已经基本上都大差不差了。但民族特色这种东西,谁会嫌多呢?
反正云城一听这个同事的话,第一时间脑海里就联想到了这个。
他想,要是以后清乐古镇改造成功了,然后在镇上开一家特色的苗医堂,里面有专业的苗族医生坐镇问诊,那到时候除了游客,锦州当地的老百姓说不定也会慕名而来。当地的居民难道就不是古镇的目标客户群体了吗?一样也是啊!他们虽然不会住宿,但来了古镇总要吃饭,总要逛街,总要消费体验,只要有人来,就不愁拉动不了收入。
而且旅游旺季说来说去也就只有寒暑假和传统节假日,一年中的大半时间,其实还是得靠当地居民来拉动内需。
反正只要这个苗族医生的医术好,到时候清乐古镇就不愁打不响这个知名度,不愁没有人气。
不过这些话云城只是在心里想了想,谁都没说。
换到以前这些事情他根本不需要考虑,也轮不到他来考虑。其实现在这些事情也不是他一个小助理该操心的事情,如果让同事们知道他一个小助理还操心一个项目后续的运营情况,大家估计都会在心里笑话他。但这个项目严格意义上说起来是云城活了28年经手的第一个项目,不管这个项目后续会不会跟云锦公司那边产生利益关联,云城都真心希望这个项目后续能发展得更好。
而且撇开这些外部因素,单说这个项目是陆与书的项目,云
城也希望这个项目好。
没别的,因为他觉得陆与书对他挺好的。他跟陆与书现在的关系,说到底是有几分奇怪的,说像夫妻,又不太像夫妻;说像朋友,也不太像朋友……但不管怎么样,陆与书对他好,他就对陆与书好,这就是他的交友逻辑,没毛病!
云城跟同事关系一般,所以也没让同事陪他去,自己问同事要了苗医的地址就边问边找着过去了。
到地方一看,就是一栋普通的木质吊脚楼。从里面走出来的苗医也不是他想象中那种穿着苗服,打扮精致宛若精灵的苗疆少女,而是一个中年壮汉。虽然也是做苗族人装扮,但对方看上去不像个医生,倒更像是个山野农夫。
看起来不像医生的医生听闻云城的来历,简单瞄了一眼云城的症状,然后就扭身回了屋子。不一会儿,就拿了两小袋子中药递给云城,一袋子像草根一样的东西,说是直接拿来泡水喝;还有一袋子黑乎乎的中药包,说是晚上直接拿来泡澡。
云城半信半疑地拿回去试了几天,结果过敏症状好得非常彻底,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泡澡的缘故,反正连皮肤都跟着变好了。
他后来又去找了那个苗医好几次,发现对方虽然看起来不像医生,但其实非常全能。村民有个什么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甚至跌打扭伤,他全都能治。而且治法也很奇特,什么刮痧啊、拔火罐啊、灯火止痛、油针挑刺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
确定这个苗医是有些真本事的之后,云城就把这个中医推荐给了陆与书。
陆与书现在觉得自己请云城这个小助理请得可真值,因为人家不仅兼职助理,还兼职摄影师,现在更好,都开始操心项目总监才该操心的项目运营情况了。
以至于她后来在工作场合碰到云锦,直接当着云锦的面狠狠夸了云城一波。
云锦:“……”
云锦越听越觉得怀疑人生,他总觉得陆与书嘴里提到的那个云城跟他印象中的云城好像根本就不是一个人。陆与书嘴里的云城太好了,而云锦印象中的云城,是个不学无术,混迹人生,没追求又没责任感的男人。
是云城变了吗?
云锦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从云城结完婚,事情好像就渐渐脱离了他预判的轨迹。他最初选择让云城跟陆与书联姻,是纯粹把云城当工具人在用,所以他对陆与书提的联姻条件和要求,都是为了自己公司的利益在考虑,至于云城那边,他压根没替云城在陆与书那儿争取任何的权利。就连云城入赘之后生的孩子不能姓云家的姓氏这样的条件,云锦都直接替云城答应了下来。
结果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云城在陆与书那儿竟然还挺受宠,而且不止云城受宠,云舟舟据说在云家那边也还行,前不久他回去还听媳妇说起,说云舟舟好像还去拍了个杂志封面。就为了这事,云锦自己闺女还跟云锦闹了半天脾气,说妹妹都能去拍杂志,她也想去拍。虽说云锦到最后也没松口答应,但女儿这
么一通闹腾下来(),也着实让云锦很是头疼了一把。
以前云城和云舟舟在家里⒚()_[()]⒚『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他既是兄长又是大伯,自然是想打压就打压,想批评就批评;但现在人都已经去了陆家,他自己的公司他能做主,陆家那边他就没办法插手了,所以就算想不通云城和云舟舟为什么突然还挺受宠的,但也只好憋着。因为他很清楚,就算他问了,陆与书恐怕也不会跟他说实话。
陆与书在商场上,可从来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云城跟陆与书在联手忙着清乐古镇改造项目的同时,陆与墨也没闲着,那天晚上听完陆恕外公外婆要给舟舟找兴趣班的提议之后,陆与墨就把陆家别墅附近的培训机构的宣传资料都拿了回来,然后汇总、统计、比较,最后得出结论,先学两个兴趣班,而且最好是一动一静。
当然兴趣班的选择不能瞎选,得充分研究分析一下小孩的性格。
就比如陆恕,陆恕的性格就比较好动,所以那时候陆与书为了磨一磨他的性子,就特意让他学了钢琴。但养孩子,不能一味的磨他的性子,也得顺着他的性格让他好好发挥一下,比如好动的孩子一般运动能力也强,所以陆恕当年学钢琴的同时,陆与书又让陆恕去学了他自己喜欢的足球。
虽说如今钢琴和足球也没看出陆恕有特别大的天赋,但好歹钢琴也过了十级了,踢球也代表学校去跟其他学校比过赛,还拿过市里的奖项,总归不算是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