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点头,然后才说:“就是那件。”
普志高的声音停顿了一下,然后才说:“那件衣服进价才三十,二百就不少了,你干嘛还拿人家学生证啊?“
刘艳红得意:“谁让她没钱还想充阔奶奶的,一把那一百块钱送过来回头我就把它撕了。“
普志高叹一口气,不再说话,心里面却在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一件件如同过电影般在他脑子里盘旋,每一次都让他的忧虑更添一分,到了最后,他忍不住又冒出了那个念头:要不是刘艳红,自己怎么会沦落到这一步。
可怎么才能摆脱刘艳红呢?
杀了她?这种念头普志高连想想的勇气都没有。跟她离婚?这种的下场跟第一种也差不多。或者……
普志高忽然想起了一件事,眼睛一亮,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只要把这件事情捅出去,那自己不就自由了?
可如果这事儿不行呢?他又犹豫了起来。
半夜,从噩梦中惊醒的普志高发了好长时间的呆,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看了看张大着嘴打鼾的刘艳丽,摄手摄脚地爬了起来,找出纸笔,颤抖着写下了第一行字:亲爱的公安局,有件重要的事情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向你们做一下汇报……。
警察来抓刘艳红的时候,她正在卖脱衣服呢。听见来人表明身份,她一点儿也不害怕:“不就是撕了个学生证么?我又不犯法,谁叫她拿不出钱来赎的。“
正要给她上拷的警察严厉地喝斥:“少废话。”
普志高像是吓呆了,站在一边一句话都不知道说,一个年青的警察是问旁边一个档主才知道他的身份,递过来一张纸:“你是刘艳红的家属吧?这是她的拘留单,你签个字吧。”
普志高签完了名字才敢问:“民警同志,我老婆到底犯了什么法啊?”
小民警瞪了他一眼:“你是她家属,能不知道吗?她涉嫌拐卖儿童。”
“啊?”普志高一副吃惊过度的模样,心里却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一块石头落了地,一切都在按照他预想的进行。
秘本来就是他告的。五年前,适逢节日,一个跟家人走散的三岁娃娃来到了刘艳红的摊子前。那时候刘艳红还没跟普志高结婚,衣服摊子的生意也没现在好。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好吃好喝地把那个小娃娃哄好藏了起来,几天后就以八千块钱的价格转手卖了出去。而是孩子的父母,一直到几个月后还在市场里举牌征求孩子的下落。
这件事情是某次从刘艳红的梦话里听说的,普志高起先还以为是假的,可之后,刘艳红在梦里或者醉后说了好几次,他才明白,这事儿八成是真的。之前他一直把这当成是刘艳红的秘密,昨天终于开了窍,这原来是置她于死地的一把利剑。
普志高理所当然地也被“请”去“协助调查”,我们伟大的侦查员们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就撬开了普志高的嘴,他只是装模作样地掩饰了一番后就竹筒倒豆子般地交代了个底朝天,连刘艳红前几天拿链子诬陷好人的事情也交代了出来。警方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
几天后,根据刘艳红的口供,警方找到了那个现在已经八岁的被拐儿童,他的亲身父母这些年来还在坚持不懈地寻找着他,并且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可几年的生活让小孩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已经很陌生了,他一个劲儿地往养父母的身后躲。
由于证据确凿,刘艳红很快就被移送检察院起诉,按保守估计,她也要坐三到五年牢。普志高一次也没去看过她,并且第一时间提出了离婚。
尘埃落定后,普志高感觉无比的轻松,现在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跟阿梅来往了,同时他也很奇怪,那个勒索他的人再也没有打电话或者送信来,似乎是知道再也没法威胁他了。普志高有点儿遗憾,本来他还想着要赎回阿梅的裸体照片,哪怕为此花个万儿八千的也不在乎呢。现在,只有寄希望于张些照片从此不要流落出来。
事情的发展也出乎了马小跳的预料,他想过靠瘦男人来惩罚胖女人,却没想到结果会这么完美。这或许只能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恶有恶报。
他把那卷根本没洗出来的胶卷曝光后扔了,然后找到高圆圆告诉她已经帮她出了气,并且洗脱了冤屈。小丫头对他有种盲目的信任,他说了,她就信了,连具体的过程都不问。
西安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在这边耽搁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马小跳接下来的旅程只能是精简和走马观花了。
不过,他觉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