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石以上的生意,的确是该去请更大的主事人来做决定。普通百姓,有钱也不会一次买上千斤粮米放在家里,吃不完。
对方是幽州刺史,这就对得上了。
掌柜施了一礼,就退到后院去了,没多久就重新出来,请程远志进入内院,到了一处雅室,奉上茶等候着。
程远志枯坐了一会儿,发现实是无聊,脾气就上来了,有些暴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正当程远志抄起茶杯,就要往地上砸的时候,门开了。
走进来一个身穿白衣,面容洁净的人,程远志转眼一看,来人年纪不大,又长得肤白修皙,属于嘴角无毛,办事不牢的那款,内心更不喜。
“见过程刺史,在下甄宓,乃是甄家在洛阳粮铺的主事之人,听掌柜说起,刺史想要些粮草?”甄宓给程远志施了一礼,倒是绝口不提程远志的无礼和粗鲁。
甄家的粮铺,遍布大汉天下各州郡,洛阳粮铺只是其中一个,稍微大点而已。
甄家的家主自然不可能坐镇在洛阳,若不是碰巧这个月刚好是稽核之时,甄宓也不会出现在洛阳这里。
程远志内心赞许,这甄宓虽长得弱不禁风,言谈举止却是落落大方,暗道:
“谈生意,不提买卖两字,是个生意人。不知等下还能不能这么有风度,看本刺史吓死你。”
程远志将手里的茶杯放下,出其不意地大声说道:
“没错。本刺史刚才已是赶了一车钱财进了你甄家院子了,足足有十万贯。不用惊慌,这钱原是送给张让的,本刺史不送了,便作为给你甄家的定金。本刺史要给你甄家一桩天大的生意,听好了,本刺史要买你甄家五十万石粮草,怎么样?高兴吧?”
程远志说罢,不等甄宓反应,自己先笑了起来。花钱,真是一件心情愉快的事情,绝对能够带来欢乐。
五十万石粮草?
甄宓一听,心里一沉,笑不出来了。
就算是抄了甄家,都弄不来这么多的粮草。还天大的生意?怕是给甄家带来滔天大祸了,甄宓恨不得第一时间锤死程远志。
还定金呢?要是给张让知道这马车的钱送到了甄家,不用三个时辰,禁军就会包围了甄家的粮铺,直接抄了甄家,甭管是谁的钱,谁的粮,都会罚没充公了。
谈生意,想要得到个好价钱,首先就得先摆困难,后面才好提条件。甄宓看程远志这么暴躁,不用想都知是粗鲁之人,干脆开门见山道:
“承蒙刺史厚爱,甄家受宠若惊。甄家很想和刺史做生意,可甄家没有那么多的粮草,五十万石太多了,倾尽甄家所有的粮草凑出十万石,估计都够呛。”
甄宓语气还算尊敬,但姿态得摆得极高,和程远志平起平坐。
做生意嘛,讲身份就不公平了。以权势相压,固然能得到商贾的低头,不得已而从了,但商贾也会以次充好,随意应付。
只有两方自愿谈成的合作,互赢互利,才能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保证彼此的信任。
其实,对于程远志说的那一车停在后院的钱财,甄宓倒是一点儿都不担心,一车钱财的藏匿,还难不住甄宓。
莫忘了甄家是卖什么的?卖米的,只要将这一马车的钱财化整为零,混入在粮米里面,到时神不知鬼不觉,谁还知道这一车钱财去了哪。
就算张让带着禁军来搜查,同样无法发现,除非将甄家所有的粮米都撒出来,倒腾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