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警局的路上我组织着自己的语言,因为这是一次在队长面前展示自己推理能力的好机会。我为我能发现这个线索而感到兴奋,如果这个线索正确的话将会把之前的结论全部推翻。
“你是说孙凯的证词是假的,他为什么要撒谎。”曹洋听到我反驳了他昨天调查的证词后愤愤的说。
“其实孙凯并没有撒谎,他只是被那个录音骗了,因为这段录音本事就是假的。”我大胆的说着自己的看法。
我看大家都没有接我这句话的意思,我想原因是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吧。我一板一眼得推理道。
“首先,如果我们相信了这段录音,那么我们的调查将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这个录音就是凶手设置的障眼法。他设置这个障眼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以为一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尤琪还活着。”
我一边说着一边看到队长点了一根烟,他抽了一口,烟雾从他嘴里和鼻子里喷涌而出。
“你的想法很独特,那么你有证据证明吗?”队长一边弹着烟灰一边说到。
“我放大了尤琪发给孙凯的微信语音,听到了一段嗡嗡声。为了这个莫名的嗡嗡声我翻看了当时的证词,终于让我发现了这其中的猫腻。”
“你是说嗡嗡声,是那种很闷并且是那种时而大时而小的吗?队长好像知道些什么似的。
“没错,就是那种声音,我当时思考了半天,根据当时的证词我怀疑,不,我确信那就是……”
还没等我说完只听队长小声的说到。
“是吸尘器的声音吧。”
队长又一次抢在我前面说了出来,我感到很郁闷。可是我只能接着推理道。
“没错,就是吸尘器。根据旅店老板的证词表示他们都会在一点十五分左右的时候进行扫除,我看二楼的长度并不长如果正常打扫的话我想应该不到十分钟就能完成。所以我断言尤琪在一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已经被人杀害,他真正的死亡事件我想应该是一点十五分之后。”
曹洋被我反驳的怒气应该已经没了。他接着我的话说。
“如果一点十五之后是尤琪的死亡时间的话,那么冯旭再一次拥有不在场证明。可是孙凯的证词和吸尘器的线索即是受益者也是不利者的就只剩下那个罗婷啊。”
队长摁灭还剩三分之一的烟。
“这个罗婷有很大的嫌疑,我们之前都被她骗了,我们现在得去会会这个人了。”
队长说完,就叫上我和曹洋立刻奔向罗婷现在的住宅。她现在的住址是位于尤琪死亡地点附近的一家名为光明小区中,这个小区并非是什么高档小区,她住的地方只是她打工的蛋糕店的员工宿舍。
其实我们在调查一开始就走了一些弯路,如果我们早一点知道并且重视尤琪现在的住址,我们就会对她为何当天住进那所旅店起疑心。因为在我们眼里,其余的住客更要有作案的动机。
罗婷住的地方只是一个简单的筒子楼,简简单单的两层楼房竟然住了十来个人。
敲完们后过了一会罗婷就开门了,她很热情并没有像之前孙凯那样的抵触情绪。
“警官们,你们来这里又有什么事情吗,我昨天把我知道的都说了。”一边说着罗婷一边为我们准备拖鞋。
我抢在队长和曹洋前面接了罗婷的话。
“不好意思现在来打扰你,请问你现在忙吗?”
我原本以为队长会抢过我的话自己来问她。只见他给我示了一个眼色后便从兜里拿出他那破烂的记事本。旁边的曹洋也感觉明白了些什么。我心中暗喜,这是让我来当那个问问题的人啊。
“不忙,我三点才是我上班的时间,现在时间还是很充裕的。”
“很好,你那天为何会去那间旅店呢?”我开门见山的问道。
“啊,这个事情啊,那天我的同事要用我的房间开派对,因为我之前用过她的房间,所以我只好借给她,而我也只好去住那个旅馆了。”
这个问题我想他应该不会撒谎,因为我们只要稍微求证一下就会知道。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那我问你你当天一点半离开旅店之后去了哪里?”
“去上班啊,下午我三点是要上班的。”
“那你一会就要上班喽,据我所知你工作的地方里这个你当天住的旅店和你的宿舍都很近,你为何要提前一个半小时离开呢?”
“很简单啊,如果不是一点半走的话就要付第二天的房钱,况且我离开的时候想到一件事情,那天正好我朋友家的孩子过生日,所以那个时间离开后也去了附近一家百货商店买了一个篮球,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你可以去问。哎,警官先生,你是在怀疑我吗?”尤琪后知后觉的感到一些愤怒。
“请原谅,这是我们的职业病,我们会调查一切的疑点,即使是和案件无关我们也要问一下。”
“那你们还有什么无聊的问题!就赶快问吧。”尤琪不耐烦的质问。
“你喜欢冯旭吗?如果不想回答你可以保持沉默。”
我这个问题显然让尤琪很震惊,她本身还算漂亮的脸蛋瞬间拧成一团变得丑陋无比,她不敢直视我,只是一直保持着沉默。
“很好,你的沉默说明了一切,你的话对我们帮助很大。”
“没关系,我就不送你们了。”
“商店名字叫什么。”
“啊,叫恒力百货商店。”
“那个朋友住在哪里?”
“就在幸福小区一单元501,那个小区也在附近。你们这是在调查我吗,你们尽管去吧。”
“好谢谢,你没有撒谎对此我很感谢。”说完我们三就离开了。关门的瞬间我还看到罗婷坐在那里,她两眼无光好像对刚才的关于冯旭的问话很吃惊。从那表情我当时就敢断定这个案子一定和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们去了那个叫恒力百货的地方,没错罗婷在那个地方买了一个全新的篮球。我们又去了罗婷工作的地方,她的同事也表示罗婷带了一个球形的礼物来上班。因为包了一层礼物纸,所以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是同事问过罗婷。她表示是给她朋友家孩子买的篮球。之后又去了罗婷的那位朋友家。她没有撒谎,那天的确是他朋友家孩子的生日,送给他的的确是一个篮球。罗婷的自述毫无破绽,就像事先准备好的一样。
唯一的调查方向也无疾而终……回到警局已经是晚上六点了,我们打算再把这个案子的证据和证词在整理一下。
“我认为凶手很有可能不是这五个人,很有可能是入室抢劫完了再进行杀害的。”曹洋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