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什么呢?”南乔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已经来到了她背后。
把琉璃吓了一跳。
琉璃想起方才在书架上也看到了不少关于狼的书籍,便问南乔:“你喜欢狼?”
“嗯,狼是我唯一尊崇的动物,有时候它比人更可敬可畏。”南乔看向那副狼图。
琉璃似是有所觉悟:“噢,听说现在很多企业追崇狼性文化,也是因为狼具有某些可贵的品质吧。”
南乔却不屑地笑了笑,“很多企业曲解了狼性文化,或者说打着狼性文化的幌子,奴役员工,无非想找个理所当然的理由压榨,迫使员工心甘情愿牺牲一切,为企业创造最大价值,这称不上文化,他们根本不了解狼,和头狼之于群体团队的意义。一个不懂得头狼责任和义务的企业,没资格谈狼性!”
琉璃打趣道:“这么说,你很懂咯?”
“不敢说很懂,略知一二。”南乔难得地谦虚起来,“至少我有认真地去了解,它的血性,它的傲骨,它坚韧不拔的忍耐力,敏锐的观察力,绝妙的时机把握能力和很多人都无法企及的情义。”
琉璃听完南乔的介绍,不免心生疑惑,“既然狼有诸多好品质,为什么从古至今人们对它的说法都……不怎么样,连流传下来的成语也都不是什么好词,比如说狼狈为奸……”
“那是因为人都是利己主义者。”南乔说,“从远古时代开始,狼和人类的竞争就一直存在,狼侵犯到了人类的利益,你还指望人类对它会有什么好评价吗?但人类从来不会去想,狼也只不过是为了生存,它也只不过是生物链中的一员,生存的本能使然罢了。至于狼狈为奸,我个人认为这恰恰是对狼的另一种赞美……”
“为什么?!”琉璃很不解。
南乔见她来了兴趣,便娓娓道来:“狈这个物种现在说法不一,有的说狈是先天畸形或者是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断前腿的狼,也有的说是一个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不管是哪一种说法,前腿短小,无法独立行走的狈,和狼都是合作关系,是为了共同的目标一起拼搏的,富有团队精神的证明。”
“我从没听过这样的解读……”琉璃若有所思地说。
“那是你没有认真去了解。建国初期的时候,东北地区的猎狼行动捉到了一只狈,但后来发现那只是一只被捕兽夹夹断前腿的母狼,母狼已经怀孕,背着这只母狼的公狼是它的伴侣,结果公狼放弃逃脱的机会竭力保护母狼,直到最后被猎杀……”
悲情的结局令琉璃十分动容,“想不到狼也这么重情重义……”
南乔深吸一口气,叹道:“放在人身上,也未必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