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案件的影响力,省级高度重视,帮不了!
案件的被告人一共有四人。
四名犯罪人员,目前已经确认了其犯罪的事实。
整个案发的经过,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甚至可以用阴暗的人性,来表达对四名犯罪人员的客观印象。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个案子的案发过程,特别的残忍。
四名犯罪人员,潜入一对新婚夫妇的家中。
不仅对妻子实行了残忍的强行发生关系,而且是刻意当着男主人的面。
在这个过程当中,还用各种侮辱的语言对男主人表达。
狠狠的践踏了新婚夫妻的尊严。
而后.…
再将男女主人分开,先将男主人杀死后,然后胁迫其妻子,按照他们的要求去满足他们。
并且警告其妻子。
否则的话,就会杀死男主人。
其妻子为了自己丈夫的生命,只能按照四名犯罪人员的要求去做。
整个过程极其的残忍和变态,可以看作是人性阴暗面的爆发。
最后四名犯罪人员在得到自己的满足后,又将其妻子杀害。
受害人两人刚结婚不到半年时间。
被发现,也是男主人的父亲一直联系不上男主人,于是来新房看一看。
结果这一看,就发现了这一幕,当时男主人的父亲整个人都接受不了。
在报警之后,办案人员和侦查人员对于这一幕,都惊讶的说不出话。
说实话,他们对于这种情况,也很少见。
因为新婚妻子的受害程度,很高,全身上下都有被折磨的痕迹!
并且男主人也在死前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这个案件受到了当地的高度重视!
毕竟像这种重刑案件,可以说,影响力,非常重大。
当地专门成立了专案调查组,对于本案进行调查。
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在审查过程当中,四名犯罪嫌疑人也全部都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四名犯罪嫌疑人都刚成年不久。
18到20岁周岁左右。
四名嫌疑人,刚满成年不久,杀害一对新婚夫妇,并且入室强暴杀人!
这种情节恶不恶劣?
非常恶劣!
在犯罪嫌疑人交代完相应的犯罪过程后,刑事的刑侦流程和案件的推进,速度都很快。
当地的公检法部门都很重视,目前正在准备提起一审公诉。
本案的委托人是受害男子的父亲。
在苏白答应承接这个案子后,李雪珍也找来了委托人。
….
办公室内。
一名头发发白,50多岁神情黯淡的男人,坐在沙发上。
“苏律师.….”
“这个案子我只有一个诉讼要求,我只希望能够判那几名被害人全部死刑!”
“我儿子才和我儿媳妇结婚多久啊?才结婚不到半年,正准备要孩子呢!”
“结果呢?”
“结果全被那几个小混混小兔崽子给祸害完了,他们才多大,他们才不到25!”
“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本来我以为我后半生的人生就能享享清福,带带孙子孙女,可是现在呢!”
“苏律师,现在我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杨铁军在办公室内说着说着,眼圈开始泛红。
原本他们一家儿子结完婚,以后的生活肯定就会越来越好了。
是现在一切都破灭了,这让杨铁军怎么接受的了?
在杨铁军的陈述当中,苏白了解到了更多。
杨铁军就只有受害人这一个独生子,原本在老家盖好了新房,不过距离村子相对来说比较偏。
四个犯罪人员就瞅准了这个机会,年轻胆大的闯了进去。
将两人杀害,不仅仅是杀害,而且还是非常残忍。
在刑事案件当中。
伤害和残忍伤害,两者有刑罚上的不同。
就比如说如果说一个人实行了故意伤害,可能会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是进行的故意残忍伤害,那么刑期可能会多判两年。
这是法律所赋予的相对意义。
在这个案件当中,犯罪人员的行为也已经达到了残忍的程度。
杨铁军的诉求也非常的简单,那就是在本案当中,他希望苏白能够让四个受害人全部都判处死刑。
对于这一点.…
说实话.…
单从现有的描述来看,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至少在刑事判决中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入室抢劫杀人,并且造成了两人的死亡。
这已经属于什么了?
这已经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死亡案件。
并且还是团伙作案。
罪加一等!
不管是刚成年还是什么情况,只要是成年了,那么就必须要依照着,刑法规定进行判定。
对于杨铁军的诉求,苏白点头:
“好的,你放心吧,关于这个诉求,我们肯定会帮你完成的。”
“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方四人,是有极大可能都会被判决死刑的。”
“不过有一点.…那就是被告人家属申请谅解,这一点咱们如果出具谅解书的话,可能会对刑期上有一定的影响。”
“在你的这个诉求下,能够不出具谅解书,还是不要出具谅解书。”
杨铁军点头:“苏律师,这一点我知道。”
“我现在算是什么都没了,我和我家那位现在就希望凶手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我肯定不会谅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