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之中国,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适用机器,但要避免其种种弊端。要在将来建立一个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它可以吸收以前文明的精华,而决不成为以前文明糟粕的牺牲品。”黄兴说道,“目前中国实业尚未发达,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无产[***]便用不着。”
“不错,瀚之以前便对我说过,科学的社惠主义有预期之目的可达,有一定的阶段可循,其进化之迹象与动植物之擅蜕相同,其因果之公律与物理化学之分析无异,非仅一种之理想。”蔡锷想起了最近燕京城里发生的事,不无忧虑的说道,“自俄国革命之后,现今国人无不以谈社惠主义为时髦,以为有捷径可履,大误也。”
听到“时髦”一词,梁启超感叹了一声,点了点头。
对于中国知识界追求时髦产生的恶果,梁启超可以说是深有体会的。
中国的知识分子自晚清以来,在“救国图强”这个大目标下,一直被西方牵着鼻子在走,被西方的资本主义打败之后,一窝蜂似地高呼要学习西方的资本主义;当发现西方人自己在反思资本主义的弊端而兴起社惠主义时,又一窝蜂似地高呼着要学习社惠主义,趁机“驾乎欧美之上”。
之所以如此,其实正是中了西方“社会进化论”以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毒的表现。自严复“天演论”启蒙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就一直在追求一种虚无缥灭的“社会终极进化目标”,这个目标,曾极短暂地是“资本主义”;很快就变成了“社惠主义”;后来终于成了“共有主义”。
在1918年以前,在总数约260中的报刊中,发表社惠主义内容的报刊,只有近30种;而在1918年至1920年间,共计约280种报刊中,发表社惠主义内容的报刊,已达到约220种。这些报刊,既包括保守的改良派报刊,也包括激进的青年党报刊,自然也包含总量极少的共有主义报刊。总体说来,在1918至1920年间,几乎中国的所有政治派别的知识分子,都在谈社惠主义。这种趋势的影响下,连臭名昭著的北洋“安福系”御用文人们,也不得不开始谈社惠主义,以免落后于时代!
“这回欧洲大战后的结果,社惠主义的潮流,真有万马奔腾之势,睡在鼓里的国人便也忽然醒觉,睡眼惺松的不能不跟着一路走。现在社惠主义的一句话,在中国却算是最时髦的名词了。”黄兴不无苦涩之意的说道。
“社惠主义学说,其属于改良主义者,吾固绝对表同情;其关于革命主义,则吾亦未始不赞美之,而谓其必不可行,即行亦在千数百年之后。”梁启超说着,从衣袋内取出了一张信纸,递给了蔡锷,“这是我和东荪、百里及君劢集思广益,广征博议,汇总出来的一点心得,名为‘公定之趋向’,共计十六条,松坡和克强不妨看一看。”
蔡锷接过信纸,和黄兴一起看了起来。
“第一条:人类之福利,当以群姓与个姓互相助长,务使群姓能保持平等,使个姓能得充分自由。”
“第二条:中国之不振,由于制度不良,制度不良由于思想不良,故非先思想革命不能颠覆制度。”
“第三条:政治改造,首在打破旧式代议制度,故国民须有组织之自由权。”
“第四条:经济改造,在于既不抹杀智能之高下,也不致有生计压迫之现象。”
“第五条:世界改造,在于打破国家最高主权之论,使各国人自觉为人类一分子。”
“第六条:军事上取消极自卫主义,且为适合世界新潮,应取兵民合一制度。”
“第七条:国家之组织,全以地方为基础,中央权限当减至必要范围为止。”
“第八条:地方自治,应由各地方自动制定根本法以守之。”
“第九条:国民的结合,应实行地方和职业同时并举。”
“第十条:社会之生计,应对于土地及其他生产机关力求实行分配平均之法。”
“第十一条:生产之事业,应于分配平均之际力求增加之。”
“第十二条:教育普及为一切民治之本,故应于地方根本法中规定强迫教育。”
“第十三条:劳动神圣,为世界不可磨灭之公理,故国民有劳动之义务。”
“第十四条:思想统一,为文明停顿之征兆,故对于世界有力之学说皆应采取无限制输入主义,待国人采择。”
“第十五条:浅薄笼统的文化输入,实为国民进步之障碍,故对于所注重之学说应进行忠实深刻之研究。”
“第十六条:中国文明,实全人类极可宝贵之一部分遗产,故我国人有整顿发扬之责任。”
“这算得上是一份改良主义的‘社惠主义宣言’了。”黄兴看完后赞许地说道,“将政治明煮、经济平等、思想自由和劳动至上融为一体,主张以渐进改良的方式实现中国社会的根本改造,用心可谓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