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毅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
然而脑袋仍然很疼,在床上缓了几分钟后,杨毅才坐起来,发现屋里只有他一个人。
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换了,是余卿卿帮他买的睡衣,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帮他换的。
喝得太多了,脑子里完全没有印象。
想到昨晚那些余卿卿的亲戚们,杨毅只能苦笑。
谁能知道,这些村子里的人竟然这么能喝。
杨毅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和宿舍里的同学一起出去喝酒,也算是练了一点酒量出来。
可在这些乡亲们面前,杨毅才知道什么叫高手。
到最后杨毅都已经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不过幸好杨毅的酒品不错,喝醉之后并不会耍酒疯。
不然还不一定会给这些乡亲们留下什么坏印象呢。
起床蹦了蹦,感觉好点之后拿起余卿卿留在床边的湿毛巾擦了擦脸。
走出房间,看到余母此时正在院子里打扫卫生,但是表情明显不高兴。
杨毅上前问道:“阿姨怎么来,有我哪里做得不好么?”
余母一看到是杨毅起来了,脸上瞬间就好看了些,说:“哪里是你不好,我怎么看你怎么满意,是那些亲戚!”
“哦?”杨毅记得昨晚不就是喝酒么,难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等杨毅仔细问,余母就解释了起来。
“是这样的,村子里没什么酒,去镇子又来不及,昨天喝的那些酒都是你带过来的。”
“那些亲戚邻居,把一些没喝完的都偷偷带回去了,我今天起来,是一瓶酒都没看到!”
杨毅有些哭笑不得:“嗨,没事的,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阿姨您看开点,别因为这点事和他们闹矛盾。”
余母笑着点了点头。
杨毅也不知道她到底看开了没有,突然想起一件事,就说了起来。
“阿姨,我和卿卿聊过的,想把您和杨朋接到魔都去生活,卿卿和您说过吗?”
“说过说过。”
余母听到这里喜笑颜开。
对于她来说,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女儿考上了魔都大学,这让她在村子里倍儿有面子。
如今找的女婿更是不错,各方面条件都很好。
“不过我就不去了,一把年纪了,去了也不方便。”
余母笑呵呵回应,“你们几个年轻人去就好了。”
“这怎么行?”杨毅连忙劝道:“阿姨您一个人留在这里,那多无聊啊,要不先和我们去魔都住几个月,如果您实在不习惯,就再回来嘛。”
“不了不了。”
余母摆了摆手,将手中的扫帚放下。
“我年纪实在大了,在这村里活了一辈子,不太想走。”
杨毅还想再劝,见到余母的表情就知道劝不动,因此也只好放弃。
余母聊完,就去厨房里准备中饭了。
其实余母之所以不去魔都,除了年纪大了不方便,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她和女儿余卿卿聊过几次,母女两人聊起来没有任何隔阂,基本什么都说了。
知道女儿和杨毅还不一定能走到最后呢。
万一她跟着去了魔都,怕杨毅觉得麻烦。
到时候这两人万一分手,她一把年纪再被赶回老家,那可真是脸都丢光了。
因此还不如不去,就在老家。
什么时候女儿和杨毅能稳定下来,领个证,到时候她再考虑去魔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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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本来是想要帮着干点活儿的,但手无缚鸡之力说的就是他。
昨天他说要帮忙,然后就被分配了个杀鸡的任务。818小说
杨毅右手拿着菜刀,左手提着鸡脖子。
鸡脖子下面放了个白色的碗,那是准备用来接鸡血的。
当杨毅拿着刀的时候,他先是思考要用什么角度下手,然后又思考鸡血的作用,又思考动脉出血为什么不会喷太高,而是会流下来到下面的碗里。
发现自己想不明白这些问题后,刚准备要动手的时候,又和鸡对视上了。
杨毅不自觉地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和这只鸡存在的意义。
以上这些都是扯淡。
根本原因是,杨毅完全不会。
当时在一旁的杨朋看到了,还笑话了杨毅是个城市里的少爷,说他是个城巴佬。m.
总之,杀鸡不敢下手。
打扫卫生又不能让有轻微洁癖的余母满意。
做饭是完全不会。
杨毅只能在村里遛狗。
刚才和余母聊完后,杨毅又出来找那条村里的大黄狗了。
杨毅并不知道这条大黄狗叫什么名字。
好在这根本难不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