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去听听她们唱什么?”坐着太尴尬,接下去谈情,又似乎不太好,李卉芷便建议。
“有什么好听的!我做花魁的时候,她们还在滴鼻涕呢!”妙儿的语气有些发酸,她已经被更年轻的姑娘给取代了。
这语气在李卉芷听起来充满了无限苍凉。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即使不出去,坐在屋里也能听到外面的唱歌声。
声音清脆,婉转动听。很多喝彩声。
李卉芷一愣,这不是前些日子自己在堤道上唱的吗?怎么在这里流行起来了?
看出李卉芷的疑问,妙儿鼓着嘴说道:“那个小蹄子!有一天不知在哪里听了这样一首歌,就开始学着唱!这一连唱了这么多天了,今天还要在花魁大会上唱!”
满脸的不服气。眼看今天的花魁必然是她了!
李卉芷没想到自己随口哼的一嗓子,竟然流行到这里了!从外面的喝彩声中,就知道这首歌受欢迎的程度。
看到妙儿满脸嫉妒不甘心的样子,有心想令她心情快点好起来,便笑笑说道:“来,我帮你再写一首,你再将她比下去!”
“真的?”妙儿果然心花怒放。
“呃……要不,我来念,你来写?”李卉芷改口道。自己那点毛笔字,就不要拿出来丢人了!
但这话在妙儿听来,却有种“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的意境,她脸上一阵红晕,甜蜜的一笑,就忙去备文房四宝了。
古代这种乐坊的女子,哪个不会呤点诗写点字的?在这方面,李卉芷自愧不如。诗念得多却不会写毛笔字。
李卉芷开始搜肠刮肚,念哪一首好呢?想想也是丢人,以前在青园那种地方,就是不想念诗,今天反而要在这里,助一个傻姑娘重登花魁而大肆搜括!
自己还是个女人吗?
妙儿已备好了墨,笑意殷切的等着,活像个小媳妇。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想了想,李卉芷念了这首《虞美人》,《送别》虽然好听,但从年代上来看,毕竟与大唐隔了一千多年,再加上《送别》里面可以说引用了一些美国当时流行的曲风,略有些西洋化,而《虞美人》则是地地道道的唐代作品,不管韵味还是意境,都更符合现在的审美。
相信这首词可以击败那首《送别》。
李煜,对不住了!
想来李老应该不会见怪,他也是风月中人啊!要是知道他的诗词能在这样旖丽的情境下使用,想必也会释然一笑吧!
妙儿手里的笔饱含着墨,却不动笔,她杏眼看着李卉芷,动情地说道:“我就知道!从你那天骑在马上,经过楼下,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你与其它人都不一样。我的眼光果然是极好的!……”
李卉芷努力回忆当天骑马的样子,想想还真是与众不同,人家骑马都是昂首阔步,姿态不凡。自己呢?紧紧地夹着,像只鹌鹑一样,生怕掉下来,又怕撞到碰磁的,走得还特别慢。一块手帕从天而降,差点没把她吓死。就这竟然还能入了妙儿姑娘的眼!
妙儿那天的眼睛被什么糊住了?
别的不说,最起码,你得分得出是男是女啊!
看着妙儿一脸蜡黄,双眼却透出无尽的喜悦,李卉芷又不忍心告诉她真相。
唉,作孽啊……
妙儿已喜孜孜地将这首词抄了下来。再欣赏一遍,仍是无尽的喜欢。想来妙儿也是有些品味的,想当然了,堂堂李后主的词,能差吗?
妙儿连看了三遍,喜不自胜的问道:“李郎,落什么款呢?”
“李煜!”李卉芷想也没想就回答。忽然怔住,妙儿只听到韦大人称自己李公子,她也就跟着喊了。实际上她还没问过自己叫什么!
眼下口一快,就把《虞美人》的原作者名给曝出来了,这不是作死吗?想想也算了,词本来就是人家的,就让他实至名归吧!
也好,也不算偷了人家的词!
时人虽然不知道大唐会在这样的情境下灭亡,但词里的意境同样也适用于后陈。而后陈王恰好同样也是一位只爱文学不爱江山的主儿……
就这样吧……
地上要是有个洞,李卉芷就钻进去了。
妙儿根本不疑有它,很快就将这两个字写上去,又记了日期,盖上她的私印。毕竟是她执的笔。
轻轻的,她将这首词用现在流行的曲给唱了出来。她的嗓音本来是很好的,可这些天身子一病着,声音都有些低沉起来,不像往日那么娇脆。
李卉芷叹了一口气,这人怎么能这么脆弱?说病就病?想想也是,一边要挨打,一边还要接客,一边还要想着这个没弄清楚是男是女的薄情郎!能不病吗?
心一软,于是便劝她道:“要不这两天就别唱了,等病好了再唱!反正这超级女声……啊,不对,这花魁大会也是经常有的!嗓子唱坏了不划算!”
“李郎!你胡说什么呢?今天你在这里,我一定要唱给你听,再说你一来,我的病已经全好啦!我喜欢唱给你听!”妙儿一脸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