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灿循声望去,发现对方虽然身穿魔法袍,但却没有任何学院的LoGo或者势力标记,并且他身旁还有三个同伴,与自己打过招呼后,他们正有说有笑。
“不是学生,也不属于某个势力,普通魔法师么?”
“他的同伴也是。”
“看他们的打扮,倒像是混子。”
“不过,身为一个魔法师,没有纳戒、也没看到法杖或者魔杖,混的倒是挺差的,看见玫瑰想买?倒也说得过去。”
林灿迟疑两秒后,走向对方。
其实他倒是更想把玫瑰给当了,因为放进当铺里,还可以要求当铺储存一段时间,这个时间段内,当铺不能把物品卖出,并且自己也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拿钱将其赎回来。
虽然自己现在没钱,但是之后的事,谁说得准呢?
而且魔法系和修仙系虽然关系差,陈永强对自己好,也只是想把自己拐骗到魔法系,但严格来说,他也没什么坏心思。毕竟在他们看来,魔法系的确是比修仙系更强。
或者说···
他们就像是最常见的长辈:“我是为你好,你选那个专业真不行,这个专业明显好得多啊~你为什么不来?”
不是他们想害自己。
而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事实!
事实上,从现在的局面来看,这也的确就是事实。
所以严格来说,他们并不是要害自己,只是他们不想看着自己泯然众人矣,所以才想办法‘勾引’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将对方视为仇敌,显然不太合理。
至于给了自己的东西,如何处理是自己的自由这话是没错,可如果有能力的话,将来赎回来,并在某天将其还给对方,堂堂正正来上一句:“谢谢您的好意,但修仙才是属于我的未来。”什么的。
岂不是更加舒心?
不过现在看来,既然当铺让自己不爽,那么卖给其他人,倒也不是不行。
有时候,接受‘不完美’也并非不行。
“你想要玫瑰?”
林灿拿着玫瑰,在其眼前晃了晃:“这可是陈老成名之前常用的法杖,不仅仅本身可靠,还有很高的纪念价值,陈老是谁,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想要它,开个价。”
陈老是陈永强,林灿是知道的。
但陈老到底干过些什么,有多大的名气?他却是一概不知。
不过之前当铺那些家伙都知道‘陈老’的玫瑰,那么想来陈老的名头,会比自己想象中更大就是了,既然如此,自然是能多卖些钱便多卖些。
“玫瑰法杖,我们当然有所耳闻。”
年轻法师笑了笑,他身后的同伴也在笑。
“不过玫瑰法杖本身的品级的确不算高,镶嵌的也只是普通三阶魔兽晶核,就算算上名人的附加价值,我最多也只能出一百金币。”
一百金币?
林灿暗暗挑眉。
这个价格,可不算高。
虽然对自己来说一百金币是天价,但魔法师不应该都比较有钱么?
毕竟被称为贵族职业呢!
何况还有名人附加价值!
但之前‘灵觉’却又告诉自己,这法杖怎么着也值几十个金币,这样一对比,一百金币,似乎也不低了?
没接触过这一行,自然不好估价。
林灿现在就相当于是一个小白,这也是他之前想去当铺的原因,毕竟如果自己要赎回来的话,他们就坑不了自己太多,就算当的金币不多,自己赎回来的时候,花的也少不是?
但现在~
这厮转身就走。
“慢着!”
年轻法师连忙叫住他。
林灿嘴角一勾,随即又恢复平静,转过身来。
“还有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