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答应了专案组的条件,马上就将重案组的办公室作为专案组的办公地点。
整个重案组的人员全都去反黑的办公室,而且还宣布一切行动全都听专案组指挥。
简单说就是唐俊一句话就能够调动警署内的所有警力。
明面上还是会以雷蒙的名义进行宣布的。
雷蒙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说明他的处境很不好,不破案麻烦还是会找到他的。
专案组从黄炳耀的手上过档雷蒙是欠了人情的所以他趁机安排了一个狙击手进专案组,走的就是雷蒙欠下的人情。
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参与进来。
为什么不直接跟唐俊说,黄炳耀可不傻有现成的人情用为什么还要找事情。
唐俊看似无害实际上在他身上占不到便宜,黄炳耀聪明着呢。
于是两份狙击手的档案就被雷蒙送到了专案组。
“唐俊,两个优秀的狙击手你挑一个,对付悍匪会有帮助。”
雷蒙主动帮忙借人唐俊没有拒绝,先看看再说。
“方克明。”
“凌靖。”
档案上写的很清楚一看就知道是黄炳耀的人。
方克明,凌靖这不是神枪手中的人物么,都是刚毕业的这是要带新啊。
怪不得黄炳耀不直接跟自己开口,真是老狐狸。
二选一,如果可以他两个都想要。
专案组能够安排一个狙击手已经很给面子了虽然是刚毕业的,但也是有胜于无。
回想神枪手的剧情,在一次挟持人质的任务中,匪徒用铁菠萝作为威胁,凌靖认为匪徒要把保险环擅自开枪结果误杀人质。
方克明在接收询问的时候说并没有看到匪徒有拉保险环,结果凌靖被判误杀被送入监狱服刑四年。
实际上对凌靖的审判是有很多因素存在的毕竟富商的儿子(人质)是死在他的枪下。
再有他是擅自行动,即便没有方克明的证明凌靖的还是要坐牢。
至于方克明最后像Q仔说出真相,很可能是要告诫Q仔不让他走凌靖的老路。
反正人都快死了帮他看中的人一把将锅背了也无不可。
从整个劫持人质的事件来说有劫匪在劫持过程中要同归于尽的吗,他们是在勒索绑票不是复仇。
劫匪危险当时负责行动的指挥官难道不知道么,他们恰恰考虑最多的就是人质安全。
凌靖擅自行动触犯纪律,就算行动成功也难逃追责,要是狙击手都想他这样行事那还要指挥官做什么。
拉出去单干不就好了,说不定真能成功。
因为枪手是不用考虑人质是否安全的,他们只要锁定目标命中目标就行。
你问劫匪怕不怕?
要说枪法肯定是凌靖更胜一筹,但是这家伙怎么说呢作为反派主角不是没有原因的。
纪律队伍不是说你的能力强就有自视甚高的资本,完成任务才是根本。
行动是要听从指挥,全组人行动要讲究战术配合不是认为有信心就可以的擅自行动。
凌靖的枪法是很好也只是限于枪法,在唐俊看来他有资质但更适合做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