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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7个月前 作者: 剪凤钗

当她回来的时候,便发现城中一片人仰马翻,欧辰颇为狼狈的跪在她的脚边:“郡主,桑仲带一百高手潜进关中,引发三殿下的病症,救走了小公主桑凝,险些破了城关,如今外面战事吃紧。”

阿黛转身往城楼奔去,看见在不到二十的高手护卫下,桑仲带着桑凝迅速隐进囚夷联军中,目前联军在深夜正在同将士们纠缠,因为准备不充分,加上大部分的将士不在,守卫明显不足,赤水关危机。

阿黛神色有些冷肃:“尽快拦住他们,绝对不能让城关这会儿破了!”

三皇子发病,若是此时城破,三皇子定然无法及时救治,她低头看着跪在脚步的欧辰,忽然便叹气:“算了,你去看着三皇子,想办法拖住他的病症,我会尽快过去。”

欧辰低声答应,阿黛已经飞身上了城楼,站在了最显眼的地方,看着宛若海潮涌上来的军队,她声音静定:“如今,赤水关便靠你们守卫,全军听令,守卫赤水!”

她的声音很平静,便是内容也格外的平静,但是不知为何,便是杨涵之听着也油然生出一种热血沸腾之感,便觉得格外的激烈,士气大振!

半个晚上之后,联军一声锣响,黑压压的士兵们潮水一般的退却了,阿黛站在那里看着关城下的残尸,平静的好像面前只是一幅较为惨烈的画作。

她不是没有见过死人,相反,她五岁之时便经历过格外残酷的往事儿,虽然如今记忆已经模糊,那种不惧的感觉却还在,她不会害怕,更不会觉得恶心,因为她经历更加残酷的事实。

杨涵之看着阿黛的背影,发现她下意识站的地方同凤朝歌站的地方一样,这个关城最为显眼的地方,这个地方是众人视觉的焦点,不论是己方士兵或者囚夷联军,一个抬头便能看见的地方。

她不明白这个地方为什么好,却觉得此刻的阿黛像极了凤朝歌,不是身形不是容颜,而是沉凝端庄的气势,那种淡漠生死,蔑视众生的君王之气,难以言喻的优雅贵气。

不真实的,梦幻的,属于一个梦境的感觉。

阳光炽烈,浓烟滚滚,满是鲜血的城关,断肢残骸一地的战场,她一身红衣,不比宸王更张扬。

阿黛显然很是懂兵法的,她能够轻易的调动起己方的士气,指挥战场亦是从容镇定,看样子不像是第一次指挥战斗一般,调度从容,每每却精准的猜到了敌方的动作,做了最好的攻防准备,预料到对方的行动,做出相应的对策。

她不仅熟读兵法,也善于调度,虽然一场小小的战争,却看得出来,便是主帅欧纯明也未必能做的比她更好。

只是……杨涵之苦笑,这个孩子难道是跟宸王学的吗,竟然也喜欢站在那里。

阿黛不知道杨涵之在疑问什么,但是她是刻意选择这个位置的,便是凤朝歌以往的战斗也是刻意选择这样的位置的,因为他在领兵的手札中写道了。

这个位置是战场的最为显眼,最高的地方,不仅视野开阔,可以中观全局,方便观察战场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动作,方便为战场的调度做出充分的准备,猜到对方的行动,制定良好的战策。还有一个作用,这里乃是战场视野的焦点,己方士兵一抬头便可以看见自己的主帅便站在这里对他们心理上是一个无声的支持,可以让他们的胜利的信念更足,本身的力量也会超常发挥,而敌方的士兵看到至高出敌军的主帅,心理无形的产生压力,可以让他们的信念崩塌,造成打压对方士气的效果。

这是心理战的一个好办法,凤朝歌的思维更加的成熟,因为万年的经历,加上天才的脑子,他的思想更先进,他所想到的东西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都是较为超前的。

这样的东西,细微处的小习惯,也许能够改变一场战局,所以阿黛格外的珍惜凤朝歌的手记,因为他说的东西,定然有用。

阿黛很明白,她想要拥有禁锢凤朝歌的实力,首先便要比凤朝歌更强大,只有她足够的强大了,才能站在凤朝歌的身边,才能禁锢他。

阿黛本性偏执,她这样的性子很容易钻牛角尖,走上歪路,只是凤朝歌一直在她的身边,有他的压制教导,而阿黛又是在他面前乖巧听话的,所以她很难将隐藏的一面性子暴露出来,如今凤朝歌不在,她又被刺激的不行,若是还能那么听凤朝歌嫁给乐亭,相信那便不是阿黛了。

凤朝歌也许潜意识里已经察觉到了阿黛的这种性子,并且在长期的相处中爱上这样的孩子,偏偏这隐藏的一面不被所知,他无视了,阿黛亦无视了。

或许没有原因……

他不经意间的爱上了这个孩子。

凤朝歌慢慢的走在长长的长廊上,思考着自己最近格外烦躁的心情事从何而来,他刚刚沐浴完毕,只穿了一身简单的素白中衣,慢慢的往书房而去。

这件中衣与其说是中衣,不如说是浴衣,轻薄透气的袍子,半透明的几乎能看见他白皙泛着荧光肌肤,暖玉色的格外的诱人。

长长的袍裾,稍微在拖在地上,他又没有系好腰带,袍子便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白皙坚实却不夸张的胸膛恍若一片优美的山峦起伏,平坦结实的小腹,可以看见清晰的腹肌,然而却没有过分夸张的感觉,整体看来,依旧略显消瘦。

只有腰间一片被透明的袍子遮住,隐隐的可以看见他纯白色的亵裤,一双笔直纤细的玉腿简直像是上等暖玉被精细雕刻,完美的没有半分瑕疵。

他没有穿鞋,一双略微小巧精致的脚踩在墨玉砖铺就的长廊上,他的足裸便格外的漂亮,看起来不似真人。

这般美丽的人走在精致的回廊间,松松的浴袍懒懒的稍微拖在地上,廊外一片深红的泛着流光的曼陀罗美丽的几乎滴出鲜血,像是走过长长的血场。

惊心动魄。

凤朝歌看着外面满院的深红,那种鲜血般芬芳馥郁的味道,浓郁的侵染了鼻端,让他暴烈,烦躁的情绪稍微有些缓解。

他想……

嗯,也许他太久没有闻到鲜血的味道了,所以他有些控制不住这样的感觉。总想…。一点鲜血,那种芬芳浓郁的猩甜味道。

格外的引诱人。

鲜血这种东西对凤朝歌实际上没有任何作用,他是神,估计连血都没有,但是他格外的喜欢鲜血的香甜猩浓的味道,像是一种饮料,便如同有些人喜欢喝茶有些人喜欢甜品一般,这是一种小小的爱好,他喜欢血。

但是……

樱奴正守在书房,看他走过来,便恭敬的低头,后退一步,让他走进去,凤朝歌冷冷的道:“送杯喝的。”

他喜欢喝血,但是总不能对樱奴来一句:我想喝血,给我送杯血过来吧。这样太不优雅了,太残暴了,怎么能是死神这么优雅高贵的生物能说的话呢……

太不好了……。

说送一杯喝的,便是已经特指血了,樱奴照顾他良久自然知道他是想喝血了,他自然有办法去找一杯香甜美味的鲜血过来。

一刻钟后……

新鲜干净,香甜猩浓的血液被盛在一只干净的琉璃杯子里被樱奴送了进来,那种鲜甜的味道刺激的他的嗅觉,凤朝歌微微深呼吸一口气,慢慢的勾起嘴角。

慢慢的抿了一口,猩红的鲜血慢慢的蔓延在嘴里面,那种味道让他浮躁的心情慢慢的宁静下来,凤朝歌端着一杯鲜红的血液,手中拿了一本书慢慢的走到后院的阳光下,一张软榻上铺着黑色的绒毯,他慢慢的般趟下去,慢慢的抿了一口血,将琉璃杯子放在一边的茶桌上。

手中的书是一本民间话本子,是他这一次转世的时候,樱奴刚刚收集来的,讲的是一个女子千里寻夫的故事。

遭不幸老公婆双双命丧,

三年来我儿夫音信渺茫。

秦香莲寻亲人离了湖广,

来到了汴梁城艰苦备尝。

妈,我们饿了走不动了。

儿啊,不要啼哭,天色已晚,我们打个店歇息歇息,明日再去找你爹爹。

哭得怪可怜!

孩儿不要啼哭。

凤朝歌看到这一段眉心一跳,只觉得心脏忽然便突突的跳个不停,总觉得似乎有什么超乎他意料的事情不再掌控之内。

这种不安的心神,他已经格外的体味不止一回,那种不安浮躁像是潮水淹没了他,凤朝歌下意识的端起桌上的琉璃杯子想要喝一口。

然而,手指的痉挛,让他一个不慎……“啪!”的一声,杯子掉在地上,染血的琉璃像是沾血的尖刀在阳光下泛着森冷的寒芒,鲜红的血液沾惹了桌子,地上,猩红的味道蔓延开来,因为接触空气时间太久,慢慢的散出一种腥腐的味道。

那种腐败的气息格外的令人烦躁!

------题外话------

嗯,下一章是美艳逼人的殿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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