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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5章 假释

7个月前 作者: 虫草田十

“在下是律师吴智勋,刚刚接到了嫌疑人妻子的委托,担任朴太柱先生的代理律师,请问我可以和他见一面吗?”

不到半个小时,当张泰秀吃完饭之后,他一个电话打给了吴智勋,于是对方便赶到了大检察厅。

吴智勋是张泰秀在司法研究院的同学,当年他们那一届所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都需要在司法研修院学习一年的时间,而通过考试的这些人当中,只有成绩排名前10的人会成为检察官,成绩排名前20的人会成为法官,好像剩下的自然只能去当律师了。

虽然说,大家都有光明的前途,但是当律师这种事情毕竟是服务于个人和企业,没有国家公权力赋予的大权在手,终归还是让很多人觉得好不容易通过了司法考试却吃了亏!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真正在这一行业资深的律师,其实往往是半路出家的检察官或者法官。

这些人往往会在自己退休之后转行成为律师,之后呢,他们就可以凭借自己当检察官或者法官时留下的人脉,然后去争取一些没有这种履历的律师争取不到的东西了。

虽然法律就像一个标尺一样,规定着犯下什么罪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是人的操作,就处处遵循着灵活的尺度。

于是,当吴智勋报上了自己的名号之后,大检察厅这边便有人出面接待了他,然后把他领进了一个房间里,当他走进去之后,就看到朴太柱有些憔悴的坐在椅子上,看起来有一种身心俱疲的绝望感。

“我是您的太太聘请的律师,对了,能不能让我和我的委托人单独聊聊!”

和委托人单独对话,这是律师应有的权利,所以在场的众人也没有办法拒绝,更何况这里是大检察厅,在场的检察官自然要按规矩来!

于是等到众人离开之后,吴智勋这才走到了朴太柱身边,然后压低声音小声的说道:

“前辈您好,初次见面想不到是在这种场合!我是张太秀检察官的同届,他让我来问问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唉,我到现在都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不过刚才那些人问我,我也大致搞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周之前,江南区警察局,查获了一起肇事逃逸案,当时逮捕的司机是个女人,叫李秀静!”

“女人?就是那个遇害的女士?”

“就是她,当时我就觉得她不对劲,一直在那里求我,求我把她送进监狱!但是当时那场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且他虽然有逃逸行为,可是被抓住了,如此轻微的犯罪情节,我怎么可能把他关进大牢,后来他们公司派的律师过来,把她保释了!”

“公司,哪家公司?”

“就是最近闹得很大的东海银行!她好像是那里的职员!后来我就把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交给了下属,不过是一桩简单的肇事逃逸案,就等着开庭之后审理就可以了!而且保险公司也已经全额支付了赔偿,这个事情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不过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检察官说他们在死者的家里找到了一封遗书,说是,我威胁那个女人,如果她不……不答应我的无理要求,我就把他关进监狱去!这根本就是倒打一耙!”

“然后呢?”

“然后他们告诉我这个女人,尸体被发现在了瑞草区,而且还是被人奸杀的!由于那段笔记上的话我当然成了目前最大的嫌疑人!”

“那不在场证据呢?您有什么不在场证据吗?”

“我?没有,那天晚上我跟大飞同学喝了点酒,然后又唱了会儿歌,后来我觉得头晕,有点恶心,不想坐车,就一个人走路回的家,当时醉醺醺的走了很久!我也不记得经过哪了!又或者一路上见过谁,哎呀,总之现在我真是跳进汉江里也说不清!”新

朴太柱边抱怨着,心里则在默默的感激,这个时候张泰秀愿意出手相助。不过冷静下来之后,朴太柱。隐约间已经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现在看来,事情真的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

要知道他可是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的资深检察官,有人居然敢把他当成嫌疑人来陷害,怎么想都觉得有些太胆大妄为了!

吴智勋来这里,其实并没有想什么辩护策略的事情,因为眼下他只有两个目的,一个是看看能不能找出检控方指责嫌疑人的证据疏漏,第二个则是把相关情报记录下来,然后想办法告诉给张泰秀。

就这样,吴律师在房间里和当事人商量了一会儿之后,随后走出去和刑事部的检察官面谈了一番。

“怎么了!有什么要求吗?规矩也就不用我说了吧!如果选择认罪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以较轻的罪名起诉当事人!”

“我说检察官阁下,你就别给我打官腔了!你知道朴太柱前辈一定是被人陷害的,而且他还是张太秀检察官当年的师傅,你们好歹也是自己人,总要给他几分薄面吧!”

“张……张泰秀检察官?”

“对,他不方便过来,所以找到了我,让我代为出面!不如我们给你做个保证,我保证我的当事人不会离开首尔,并且随时听从你们的传唤,你们可以在48小时之后先释放我的当事人,让他回家等消息,你看这个协议怎么样!”

“主管此案的检察官姓曹,听到吴智勋的话,仔细的思索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毕竟张泰秀可是大检察厅赤手可热的检察官,以后说不定就要飞上枝头变部长了,与其油盐不进,倒不如给个顺手人情,而且他也觉得这个案子应该不是那个倒霉的检察官做的,那家伙看起来似乎并不像是那一种好色到要杀人的地步的家伙!”

“好吧!我同意他的假释,但是必须佩戴电子脚环,而且不能离开自己的家,并且要做到来大检察厅,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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