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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惊人相似

9个月前 作者: 迟黎才

少强头枕在手上,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天花板。

他竭力思考着,不断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不错过任何蛛丝马迹,不停进行各种可能性分析,希望凭借自己的逻辑推理洞悉整个事情的真相;一来是为了减缓心中的疑惑和痛苦,二来是为了弄明白自己为何会成为警方怀疑的头号嫌疑人。

这一切到底是巧合,还是栽赃嫁祸?

先,可以肯定的是2月1日那天早上和少强通话的人就是周东升本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从对方的说话口音和谈话内容来看,都是毫无疑问的。当时,少强本打算去寝室找他,看他完成的明创造;可是,周东升说,他马上要出去,就约在了晚上九点。

等等!这个时间是周东升定的。该不会他事先知道曹飞洪那晚会回寝室,才会刚好约在那个时间点吧?但是,他怎么会事先得知曹飞洪会回寝室呢?他不可能对曹飞洪的一举一动如此清楚,连对方什么时间回寝室都知道?这种可能性成立的几率实在是太小了,简直微乎其微,甚至根本不可能。周东升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对曹飞洪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很快,少强就对这点予以了否定,觉得周东升不可能事先知道曹飞洪在那个时间点返回寝室,才特意和自己约在九点见面的。

想到这里,少强内心不禁松了口气,觉得周东升在时间点的约定上并没有任何事先预谋的痕迹,也不可能是为了栽赃嫁祸给自己。

在时间点这个问题上,通过少强的分析,已经排查预谋的可能,那就只能是纯粹的偶然和巧合:周东升在事先不知曹飞洪会返回寝室的情况下,和少强约定晚上九点左右在他的寝室见面。

随后,少强在约定的时间赶到了周东升的寝室,却现寝室没有人。于是,少强在寝室门口等了大概十多分钟后,便打算离开。在楼梯口的时候,意外碰到了喝醉酒回来的曹飞洪。当时,楼梯口比较昏暗,少强没有注意到曹飞洪,本能地用手抵挡了下,还差点将曹飞洪推倒在地。

少强躺在床上,仔细地回忆着这一情景。对了,指纹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是少强无意识触碰到曹飞洪身上留下的。

从指纹留下的痕迹来看,完全是自己不小心留下的啊!根本没有任何刻意和预谋的迹象。突然从楼梯口闯进来一个人,这是少强完全没有预料到的;而且当时曹飞洪又喝了酒,更加不可能存在预谋的可能。所以,曹飞洪身上留有自己的指纹,这点完全是一种偶然和巧合,并没有什么栽赃嫁祸的痕迹。这只能怪自己倒霉,恰恰在那个时候撞到了曹飞洪,还用手碰到他的衣服。

可是,警方却完全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认为这就是罪证,是杀害曹飞洪的时候无意中留下的。试想一下,如果我是蓄意谋杀曹飞洪的,怎么可能会这么粗心大意,在死者身上留下自己的指纹呢?这样简单的逻辑,竟然还被那个警察死死咬住不放,简直太可笑,太昏庸了!世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不明事理的警察呢!

少强一边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一边对警方指证他为凶手的罪证进行了分析,觉得这样的指控根本就站不住脚。

但是,少强转念又一想,既然自己没办法证明是不小心撞到曹飞洪留下的指纹,也就自然对警方所做的那种犯罪推测毫无办法,毕竟警方只相信证据,而且这证据在他们看来还相当充分。但是,这算什么铁证,谁说死者身上的指纹就一定是凶手留下的?难道就不可能是其他与死者毫无关系的人留下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少强的眼前突然一亮,仿佛想到了什么重要信息似的。对了,那个时候不是还有两个人和曹飞洪一起吗?当时,那两人应该看到自己撞到曹飞洪了啊!这不就可以证明自己的指纹是那个时候不小心留下的呢?

想到这里,少强顿时处在兴奋状态,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可是,他刚坐起来没一会儿,他马上又再次颓丧地倒在了床上,一副心灰意冷的表情。

他想到,那两人很可能就是指证他是嫌疑人的证人,居然还想让他们来为自己作证,岂不是太可笑了吗?要知道,他们完全可以说没有看到我撞到曹飞洪,这是完全说得通的,毕竟那时楼梯口比较昏暗,学生走得也差不多了。

少强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该死的指纹,竟然会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麻烦,甚至会因此而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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