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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初临辰溪

9个月前 作者: Lee思洛

霍惊云送我的衣服十分合身,因为无情的身量在女子中算是高挑的,故一般女子的尺寸穿在身上会略短,也不知他从哪里搞来的如此合体又合心意的衣服,这份细致入微简直不像他一贯给人那种玩世不恭的粗犷作风。

不过我也深知那些都是伪装,甚至偶尔的拈花惹草啊、风流自诩啦,可以说是伪装,也可以说是他顽皮捣蛋的另一面,总之,他从来都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就对了。

当然这种特质若非相当了解其实很难被发现,而这种了解也主要取决于他愿意让我了解。

早就已明白,所谓的了解,真的只是种类似于自我催眠的安慰,就像师父、楚爷、甚至初柔,仅凭针对我性格中的弱点来设计了那幕戏,自以为的了解,或许差一点就成功了,但终究是经不起推敲的。

但我依然入戏了,并成功的将火气与怨懑都转嫁给温子曦,哪怕心中隐隐觉得此事大有蹊跷也蛮横的不假思索就否定了那个人。

这种反常的不讲道理,岂非只能是出现在自己最亲近的人身上吧?因为心中已认定了他的位置,所以才会将冷静和理智展现给世人,而把失常与失控留下来给他。

看似不公平,其实也透出种外人无法企及的亲昵啊。人有七情六欲,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与公正,而更多的事情,并非是需要用公平来衡量的。

比如我与温子曦,一路走来,我承认自己对他一点都不好,但是这份不好里又孕含有一份别样的与众不同,幸好他都了解,也幸好他从未想过要放弃。

因为从来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所以无情才爱得很糟糕,一面想要对他好,一面又越做越糟。所以在今后的日子里,我需要学习的,是怎样去爱人,是琢磨怎样才是对他好。

也许第一步就是,为他不断的调整甚至改变自己。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若想更靠近彼此,这是唯一不伤元气的办法,尤其是在最初的冲动逐渐散去后的回归平淡,我想能够互相支撑着继续走下去的若干种因素中,一定有这一点的存在。

改变自己不是丢失自尊的妥协,更不是放低身段的迁就,而是在不涉及到原则问题时适当的根据他的意愿予以满足,如果实在做不到,我想我会开诚布公的找他谈。这是目前无情所能想到的,与他相处的最好的方式。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那么确定了彼此相爱之后,我们面临的下一个问题就是该如何相处。

戏本子里的爱情故事,大多是才子佳人天仙配,最终喜结连理,属于他们的故事也就此嘎然而止完美退场。但是挑起红盖头后繁华褪尽的平淡生活才是爱情里真正的浓墨重彩,相爱,仅仅是一段完满爱情的开端,够美好够绚烂也够缥缈,但它绝不是撑起爱情的全部。

爱情的开始或许是具备浪漫情怀的,可它本身却是实际的、理智的、也是需要脚踏实地的来经营与维持。

少女情怀总是诗,这种论调若是让怀春少女听到应该会有种幻想破灭的坍塌感吧,好在无情从来就没有过那样旖旎动人的情怀,我早在生命的最初,就已经彻底丧失掉了有关任何浪漫虚幻的渴望。

我是个实事求是的人,所以会觉得务实的爱情更令人心安自在。对于大多数闺阁少女们所憧憬的风花雪月既不欣赏更不期待。

闭上眼睛想象一下,若然温子曦每日里对着无情吟诗传情、赠花示爱,单是想想都会冒起一身鸡皮疙瘩吧,这未免太过恐怖了。

幸好子曦这个人呢,呆是偶尔呆了一点,却没有平常书生的酸气,也做不来浪漫多情的事情,不然整天对着无情这个煞风景的人恐怕是要抛媚眼给瞎子了。

所以我俩之间其实并没有像霍惊云讥笑的那样成天眉目传情,那个死孩子一定是嫉妒才故意夸大其词的诽谤,我理解他情路坎坷的心境,故决定大度的不与他计较便是。

三人间说说笑笑的赶路,霍大少很喜欢附庸风雅的腔调,每每拉着子曦聊天说地、谈古论今,诗词歌赋大爆发,日子过得颇不寂寞。他二人自这番再见如故,相见恨晚,很有些意气相投、难分难舍的意味,反倒把无情给冷落了。

我拖着腮寥落的看着越发聊得热络的那两只,颇有些忧愁的想,霍惊云不会转而爱上温子曦吧,那就糟糕了,凭他的无可挑剔的外貌,无情绝非是他对手,呜呜。

轻松而美好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想抓都抓不住,这一日终于来在了湘西境内,时节已然渐渐步入中秋了。这里的秋天不同于北方的泛眼金黄,满目红彤彤、火辣辣的色泽,强烈而鲜明的冲击着我们的视线。

湘西的颜色是火辣辣的,湘西的味道也是火辣辣的,这就是我曾经印象中湘西的样子,如今再一次在随处可见的晒辣椒干上面得到了印证。

再一个不同,恐怕就是服饰了,这里聚集了很多个民族,所以汉族服装在此地反倒成了稀缺之物,我们三人夹杂在各种艳丽民族服饰的人潮中行走,很是引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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