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的深秋有一丝寒意。
秦风获得了甄家的支持,在邺城招兵。毕竟邺城是个大城市,人口比常山一个郡还多。
冀州牧韩馥本来不愿意在这里招兵,但畏惧秦风的威名,也默许了征兵,但不超过三千。
所以秦风很快就募集到了三千精兵。
这一天。
邺城外秦风军营,成了一道壮丽的风景线。
三千兵马列成方阵,步兵在后,三百骑兵在前。
秦风策马阵前,身边是赵云典韦等大将,面前是三千雄壮的战士。
终于,在这乱世,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
这批兵练的很好,他们都很是仰慕秦风,并且武力也很高,远超一般诸侯军队。
要知道乱世的兵源是最良莠不齐的,还无法避免。
诸侯组建一支精锐的军队,往往付出极大的代价。
幸亏秦风有赵云这些大将猛将,他们很擅长带兵,就能做到精准招兵,从而组建一支超级潜力的精锐部队。
“升主旗!”
赵云激动的喊道。
他们渴盼主公的队伍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
并且也没想到, 短短时间就招募了三千大军,比之前的兵力翻了一倍。
现在赵云和徐晃他们都很兴奋。
主旗徐徐升起,红色的旗帜,书写一个金色的大字,秦。
各路诸侯的旗帜都不一样,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来了。
“升军旗!”
徐晃振奋的呼道。
同样红色的旗帜,书写二个金色的大字,背嵬。
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的背嵬军来了。
秦风凌厉的目光看着完全属于自己的军队,将成为他争霸天下的核心嫡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
这一刻,对他来说何等重要?
这军队是有超级潜力的,但练不好也是废。
秦风来到点兵台,深秋的狂风吹起他红色的披风,也将他的话语,送到每一位战士的耳边。
“参军为了什么?有人是为了吃饭,有人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人是远大的抱负。”
“吃饭是人的基本需求,不用羞愧。”
“但作为男儿,吃饱喝足后呢?”
他的话语越加昂扬,“讨伐国贼只是开始,要让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亲人好友,让这全天下和你们一样的大众,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
“就让我们在这里众志成城,历练你我,不再看到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不再遭受家破人亡的痛苦。”
他的话变的铿锵有力,“抛弃以前的懦弱,在这里,站起来,成为顶天立地的汉子!”
“当我们老去,我们可以无愧的对子孙后代说:我们并肩而战,重筑桑梓(家乡),守护家园!”
秦风不是大政治家,他不会华丽的词汇,也没有晦涩的深沉。
但每一句通俗的话语,却是说进了每一名士兵的心中。
在这乱世,谁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的痛快,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
在这乱世,普通人只有依附强者才能够生存。
而秦风,会带领他们重筑桑梓,更加值得他们付出一切,生死相随。
我们的主公,和其他强者不同。
战士们心中的热血,渐渐沸腾,他们振臂呼道:“并肩而战,重筑桑梓!”
赵云二人更是吼道:“为主公而战!”
战士们声音直冲云霄,“为主公而战!”
只见士兵们的忠诚度,刷火箭一样往上涨。
难道这就是天生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