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说完,伸出左手,指着右手手背上一处皮肤,笑着说,这是被汪明荃碰过的地方,不知他是故意还是无意,却害得我晚上睡不安稳,白天用酒精揩擦,像患上强迫症。
我握住伸向我面前的手,抚摸道:以后不准擦了,你柔嫩的皮肤经得起这么折腾?而况你当时就冲洗十几次,怕是连原子大小的灰粒都留不住吧?妻子“格格”笑个不停,整个身子倒在我的怀里。
笑了一阵,妻子坐了起来,继续讲她的故事。
她说,那一夜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到天亮,怎么都难入眠。我觉得当时不该那样严厉地说他,反应有些过度了。他只是提出要求,并没有强力胁迫之意。爱一个人,想拉拉被爱的人的手丶想抱抱对方丶想亲亲对方,这也是人情之常呵!谁个少年不动情丶谁个少女不怀春?
可是我一想起我婚恋生活中未婚妻的身份,我能接受别的男人拉手丶拥身丶亲嘴的要求吗?我不严厉拒绝丶我不武装好自己以备对方暴力强逼,一旦蒙垢,我对得起我们双方的家族家庭?我对得起我的哥丶我的未婚夫?我对得起我自己吗?
天刚亮,我便提着装了换洗衣服和必用书籍的箱包走了。我原本打算乘校车到老校区再转公交到附院的,现在我必须提前走,免生事端。幸好一出校门,便见一辆出租停在不远处等客。
妻子说到这里,顺手接过我递上的咖啡,喝了两口,又说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