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部,万安府,大明志愿军指挥部。
秦邦屏飙车飙得忘乎所以,已经快忘了自己妹子姓啥了。
“哦吼吼吼,羡慕吧,嫉妒吧,恨吧,我那千乘挚友,还有良玉吾妹,不怕你们官衔高,一个进宫站木头桩,一个在特种兵总部练死练活,哪有本将军风驰电掣,在别人地盘儿上杀别人的老百姓来得爽快,哇哈哈哈,且慢,待本将军今日催动大军来个单日千人斩先”
秦邦屏本是个清秀文静的美男子,受到忠心爆棚的石柱土司马斗斛派遣,在僰人之乱的危急关头,跟着马千乘来到林卓身边,自从战后接手董一元的志愿军,入驻越南,丝毫没能把这支军队的匪气和戾气给磨平不说,自己的画风倒是被严重带歪了,踏上了杀人放火当祸害的不归路,现如今短须小胡子蓄起,大嗓门扯起,霸王步走起,活脱脱一个新时代的兵痞杀材。
“哇哈哈哈,小的们,带好家伙,咱们开整”秦邦屏腰带上别着短铳,斜背着一长串掌心雷,手中拿着连步枪,抬腿上马,跟个山大王似的,后面呼啦啦跟着一片嗷嗷怪叫的志愿军官兵,装备跟他是一个德行,早就抛弃了董一元时期的冷兵器传统。
“驾,驾……”一众将士如同风卷残云,从辕门奔腾而出,直奔与万安府处在同一水平线的万庆府,秦邦屏在越南北部乱搞是乱搞,但还是有分寸的,勒紧缰绳,并没有让手中一窝一窝的黎氏叛逆太过造次,南方富庶之地,还是保存得很完好的。
越南毕竟是藩国,按照万法皆通林卓大法王的理论,对这种别扭藩属,听话的时候,就以恩惠笼络之,以利益捆绑之,不听话的时候,就怒起抽之,现在就是抽之的阶段,得让他痛,让他失血,但是不能让他死。
秦邦屏率众一路狂飙,沿途土地荒芜,村舍败落,大路边行人倒是不少,都是衣不蔽体,面黄肌瘦,麻木不堪,大人小孩儿瘦骨嶙峋,哀哀惨呼声、痛哭声不绝于耳,不时会有几具饿死的尸体,就那么赤裸裸横尸路边,七零八落缺胳膊少腿儿,也不知道是野兽干的,还是人干的。
“矮油,太惨了,黎氏叛逆真不是人,把好好的地界儿祸害成这样,哎,我果然不适合当一个将军,心肝不够硬”秦邦屏达达的马蹄打路边走过,鳄鱼的眼泪,掉了十好几颗。
“将军,前面就是黎氏叛逆,咱们的人正带着他们强攻普罗县城,这回咱们是帮他们攻城,还是帮守军剿匪啊?”志愿军的斥候头目迎上来引路。
“哪边儿局势占优?”秦邦屏肃声问道,他也不单是为了弄个什么千人斩之类的玩玩儿,忽敌忽友,保持攻守双方的均势,让他们可持续的打下去,是他的重要目的。
“黎氏占优,他们集结了很多兵力,了狠了,死缠烂打要弄个落脚的地方,不想再作流寇了,咱们的人也没理由拦着”斥候头目嗤笑不已。
“那行,今儿个咱们是真正的越南志愿军,帮助越南国王恢复统治秩序的,流寇什么的,全部搞死搞散,别让他们抱成团儿”秦邦屏果断下令。
“唏律律……”“咔嚓……”将士们动作起来,就要去爆黎氏叛逆的菊花。
“报,急报……”说时迟那时快,一骑快马飞驰而来,背上背着四支红色羽翎,这是驻扎在大明国境外的军队特有的紧急情报标志,还是从南洋总督那里学来的。
“什么情况,说?”秦邦屏身边的亲兵去把那个信使接过来,连声询问。
“呼呼……将军,这里……”那信使口干舌燥,连喘大粗气,已然失去表达能力,还好他手里有一封密信,倒不至于让人干着急。
“唔?啧,这林大人又要憋啥大招?”秦邦屏挠了挠头皮,突然大声下令,“全军就地换装,穿上黎氏的装备,攻城,攻死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