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蹲下身子,仔细的看着莫清诚的脸,邪魅的嗓音从他薄颤的唇角微微溢出。殢殩獍晓
“其实莫小姐,像你这么绝色的女人,如若能装的淑女一点,一定很养眼,那可是我怎么就觉得那些粗口的话从你口中说出来却又是那么合适呢?”
“我真想不通申帅怎么会看上你,按照以往的经验,你这种女人恰恰是他最不屑的才是!”
莫清诚诧异,这个臭男人,干嘛在这个时候提起申明乐,他和申明乐到底是什么关系?
还有刚才他说他怀孕时眼底的那一丝愤怒又是为什么绮?
莫清诚不知道,可於皓南却已经猜到了七八分,之前救听陈琳说见过申明乐和封海在一起。
封海跟着他五年,他派专门的人教他从政,希望自己能在政坛上有个左臂右膀,与其花钱去收买一个自己用着还不放心的人,还不如自己培养一个自己放心的人。
封海不服他所望,成功进入政坛,甚至混的风生水起虺。
可是,如今已近三十六岁的他,还未娶妻,甚至连女人都没有碰过。
按说从政因素中稳定的家庭那是一个很必要的条件,维持於皓南也曾劝过封海娶妻,哪怕是娶一房放在那里当摆设,可是却被封海拒绝了。
当时的封海说,他会用自己的办法让别人对他信服,而他也的确做到了。
或许自己挑上他成为左臂右膀,就是因为他的私生活简单,不近女色,不酗酒,抽烟只为应付,说话得体沉稳,莫名其妙的给人一种威严。
那种威严不是王者气息,而是一种信任感,让你莫名其妙的就会想去信任的感觉,那种踏实感。
可是自从听陈琳提到申明乐和封海的交集,於皓南就有些怀疑了。
他让皇甫夜帮他调查封海和申明乐的关系,或许是因为两个人都藏得太深,皇甫夜那边查到的只是皮毛。
可有一条消息却是引起了於皓南的注意,就是在申明乐前往澳洲的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封海也曾受邀去澳洲交流一周左右的时间。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如此巧合的事情,风还是他信任的人,可是如今他做出了让自己费解的事情,直到那次车祸,他才真的明白,这一切是因为什么。
他和罗杰都活着,是因为封海让他们活着。
车子是在失控后两个人昏迷过去之后才被投到半山崖的,他被封海带走,而罗杰则被放回。
再加上他身为立法院院长大的职务一职,很轻易的就可以更改车祸事故缘由,更改所有的犯罪事实。
想到这里,於皓南不由得有些好笑。
曾经同甘共苦的兄弟,如今却是兵戎相见,这是他最不希望的结果,对曾经的罗杰他会故意做出有戒心的样子,但是心底最信任的,却还是他。
这是一种感情,无法磨灭的,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却不懂。
他变得很强大,强大到自己都没办法去压制。
黑道势力分门别派,hi收复南美的势力之后好陆展越结婚隐退,南非曾经也有一小股於皓南的势力。
於皓南从来不曾想到他在渥太华的这两年封海竟然暗中收服这股势力,并且慢慢扩张实力。
陆老爷子曾经在南非势力也曾统霸一时,可是他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退出了。
封海真是抓到了好时机,由着自己嗜血的本姓,披荆斩棘,成为南非新一任的黑枭。
为了达到目的,他还曾和皇甫夜的叔伯合作,将微雨送到南非,让微雨受尽苦痛,只为了那巨额的财富报酬。
这个男人,在什么时候,已经蜕变的如此可怕,可怕的让人心惊,让人胆寒。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也会有内心柔弱的时候,也会有让他心痛让他无奈的人。
此时此刻,於皓南确定,那个人,是申明乐。
“封海,从救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是个雇佣军,嗜血残暴,不近人情,可是我还是救了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於皓南抬起头,看向封海,一脸无奈。
那是被自己信任的兄弟背叛的无奈,那是不得不接受眼前事实的无奈。
“哦?”封海拉长了声线,看向於皓南,“那我倒是想听听,於总知道我是个什么人,却又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你的眼睛。”於皓南言毕,微微叹了口气。
“你说你五岁的时候见过我,其实当时我也看到了你,不过可能我记忆里不是很好,所以记不住,可是我记住了你的眼睛,那样波澜无惊的眼睛,就好似无论面对多大的风浪惊险,你都会处变不惊,毅然不倒一样……”
“我一直觉得那是一种岁月积淀下来的沉郁,我猜你的心中一定有着深沉难忘的故事我不问,是因为我想着或许有一天,你会告诉我!”
“屁话!”封海马上打断於皓南的话。
“告诉你,别以为你说这些话我就会放过你,不可能,今天我会将所有的愁怨全部清理干净,那时候,也许我才能安安静静的过我的下半辈子……痛苦了三十多年,这点心愿,你们应该能成全我吧!”
於皓南紧抿着薄唇,莫清诚咬着牙,什么话都没有说。
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隐藏了太久,如今终于露出他嗜血的獠牙,不见血,他又怎么会善罢甘休。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带着面具生活,而莫清诚觉得,自己和於皓南就是不知道怎么戴面具。
倔强的将真面目和那些血粼粼的伤口展示给对方看,才让彼此的流年里多了那样多的纠葛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