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毅对这一切并不知情,睡醒之后,第二天继续上路,经过十几天的跋山涉水,他和金安国终于出了光西省,来到了桂州省!
这里也算是旅游城市,很多游客来来往往,长途跋涉,天作被子地当床的沈毅和金安国此刻看上去风尘仆仆,被阳光晒得黝黑,浑身脏兮兮的,看上去和真的乞丐差不多。
不过,他们的眼睛却明亮有神,比起任何人都要坚定。
“沈大哥,昆仑我可能不去了,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
这一天,金安国忽然提出了分道扬镳的话语。
昆仑之行,相当艰苦,这十几天内,他跋山涉水,饿了就吃山果或者去帮人家打工或者乞丐,渴了就喝山泉水或者自来水,这些艰苦的流浪生活,在一开始他觉得挺新鲜的,但是,半个月后,他已经厌倦了。
更何况,和沈毅在一起,总能遇到一些危险的事情,这半个月内,就已经遇到过很多强大的劫匪,虽然最终他们都把劫匪解决,但也付出了代价。
他和沈毅的身上,最少已经多添加了十道疤痕。
本身就出身高贵的他,觉得自己根本无法适应这种苦行僧的生活。
“恩。”沈毅点点头,没有说别的。
人各有志!
他勉强不得。
更何况,如果不是因为师父强硬要求他这么做,他自己都不想步行去昆仑,毕竟在这个年代有飞机,最多三四个小时就能去昆仑山,现在却要花起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步行去昆仑,这不是傻吗?
“沈大哥,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地址,如果你有空来燕京,记得来找我!”
金安国递给沈毅一张名片,拍了拍沈毅的肩膀,又和沈毅拥抱了一下,语重心长地说道:“祝你能顺利,保重!”
话毕,他背着行李,坐上了火车,和沈毅告别。
陪伴了自己半个月的人忽然离开,沈毅忽然间觉得心里头有些空落落的,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家人。
于是,他给张敏和父母也打了一通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熟悉的、充满心疼和担忧的声音,他又充满了力气。
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
光是这点,沈毅就有不得不去昆仑山的理由。
“哼~~兄弟,你也是喜欢徒步旅行的吗?”
第二天,沈毅徒步路过一座大山的时候,他遇到了两男一女,这三人一看就是特别喜欢旅行的驴友,和孑然一身的沈毅相比,他们身上背着各种装备。
这两个男的都是比较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岁左右,其中一个人手里戴着的手表乍一看很普通,但是以沈毅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手表价值起码上百万,显然是土豪。
不过,想想也是,在这个年代,除了富豪之外,恐怕没有几个人在这十二月份出来旅游,因为都忙着工作、赚钱,好在一两个月后回家过年,也只有富豪们有这个时间。
女的长得也特别漂亮,落落大方,气质出尘,乍一看,和电影明星高圆圆颇为相似,笑容很甜
美。
出来旅游的人,特别是徒步旅行的人,都是性格开放、热情好客的人,喜欢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看见沈毅孤身一人赶路,显然把沈毅也当做了喜欢徒步的驴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