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在废墟上,袅袅青烟升起,这里经历了一场爆破。
幸存的牛头人是头也不敢回,逃往别的城镇,赵云站在废墟上,手持三叉戟来到地下水边缘。
洗了洗手,赵云再次跨上羊头马,他的征途是整个魔王领地,为了自己的想法,必须要赚取足够多的许愿值。
“驾!~”
化作一道残影,赵云随便找了个方向离开。
哥谭之月上一座巨大祭坛上,身躯百米高的绿色哥布林之王,宽大手掌摸着脑袋上的绒毛。
尖尖耳朵动了动,他壮硕身躯充满爆炸性的力量,就是肥圆的肚皮将他深深出卖。
兜裆布,手腕上戴着粗糙石头手环,脖子上的哥布林颅骨制成的项链。
每一个都是叛徒,对待叛徒,必须如此,才能彰显出他的强大。
黄色竖瞳看着红色巨龙落下,缓缓变化成为一个冷艳美人,哥布林王,布森丝毫没在意对方怀里的人形黑炭。
“莉莉丝,你有什么事吗?”
“布森,我需要你的帮助,下面有一个接近下位神的战圣,他...”
“莉莉丝,这些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但你,竟然选择来我的地盘上,你就不怕羊入虎口吗?
再说了,你们上位种在魔界也从未将我们哥布林放在眼中,现在出了事,你难道以为我会帮你么。
醒醒吧,莉莉丝,你将永远的留在这里,成为哥布林之母,哈哈,哈哈哈!~”
布森仰头大笑,暴突的牙齿微微泛黄,之所以能够霸占哥谭之月不是因为他很强,而是因为哥布林的数量简直可以跟蚊子媲美。
妥妥变态生物,周期短,见效快,繁衍能力拉满,吃的少,吃的杂,就像蝗虫一样,还非常好色,贪婪,胆小又黑心。
祭坛四周密密麻麻不足一米的绿皮哥布林纷纷现身。
它们是穴居生物,眨眼之间汇聚十万之众,其中还有数十米高的哥布林领主,骑士,法师,召唤师。
虽然能力不咋地,但这点数量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它们多到,不得不每个月放生一次,到大陆上去作妖,要不是时常被清理,现在大陆上说不定已经到处是哥布林的天下了。
“你以为我会怕他们这些虫子?布森,我是来跟你做个交易的,不是来当什么哥布林之母。
你确定要跟我进行死斗吗?想要你位置的哥布林实在太多了。”
莉莉丝平淡声音如同一把利剑,扎心了。
按理说哥布林族群无比庞大,布森作为哥布林之王,为什么久久无法成为下位神?
因为哥布林的天性就是卑鄙无耻狡猾贪婪为一体的生物,他们的信仰有,那就是自己。
所以布森建造了巨大的祭坛,让哥布林天天朝拜他,可惜,没什么用,服从命令没问题。
信仰布森,抱歉做不到,简直是让布森抓狂。
“你是要答应我那个条件吗?非常好,我同意了,那个战圣将成为所有哥布林的仇人。”
对于交易,布森的要求几乎人尽皆知,却没有上位种来满足他。
身为哥布林王,穷的穿兜裆布,吊毛好处没有,鬼来帮他完成愿望。
“是的,一万人族 ,一万亚人,一万低等魔族,不过,他们被送来当做信徒,你可要管好你的这帮哥布林。”
布森的需求就是智慧种的信仰,哥布林指望不上,它只能寄希望于别的种族了,但这个要求几百年来,没有人来帮他完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