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研究之下,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光控制货源渠道不行,必须也得象军垦LIDL一样,开便利店。这样既可以从渠道上面卡他们,而这些货也可以通过这些店卖出去,也就造不成积压了。
事情定下来,施耐德就开始实施这个战略。便利店开起来很容易的, 那么小的门店,有三两个员工就行,施耐德只需把命令发布下去就行。
而这时候二红和玛莎已经回到了波士顿,因为沃尔玛分公司经理已经开始开便利店了。
还别说,人家这一招还真管用,唯一差的就是中国小商品。其实沃尔玛也进过一些货,不过卖的不算好,也就放弃了, 主要是价格高。
不得不承认,沃尔玛进货是有着严格的流程的。每当选择一个货源,不但要检验货的质量,还要去考察厂家。
这样一来,绝大多数供货商就会被拒之门外。因为这些小商品哪来的什么大厂?一旦形成规模价格也就上去了。
再说一些小商品也用不着什么严格检验,比如那个竹编篮子,你检验什么?
因此上这一块,沃尔玛很快就放弃了。他们是怕这些商品砸了他们牌子。
而军垦LIDL咋把这一块经营的风风火火。其实哪国大妈都一样,没事就喜欢逛逛。
加上米国人结婚后,很多女人都喜欢做家庭主妇。因此上闲人更多,而这些琳琅满目的中国小商品是最吸引她们眼球的东西。
慢慢的,原本因为没有生鲜而淡下来的生意又好了起来。加上货源基地的逐渐建立,波士顿这边的军垦LIDL生鲜又开始供货。
不得不说施耐德也够狠,他采取的是二红在中国的策略,就是有军垦LIDL的地方,就一定要有沃尔玛的便利店。
还别说,这一招还真挺管用, 毕竟沃尔玛经营多年, 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人脉, 有着相当一部分受众。因此停业额飞速上升。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人家军垦LIDL的生意根本没有受影响。反倒是一些别的中小型超市和便利店受到影响,出现了一波关门潮。
米国是个讲法律的地方,那些小店主们纷纷去法院起诉,控告沃尔玛恶意竞争。
至于为啥不告军垦LIDL,因为他们找不到理由,因为人家一开始做的就是便利店,而沃尔玛却是做大型超市的。
一番官司打下来,最终还是沃尔玛胜诉了。因为人家营业执照上写的本来就是零售业,你管不着人家开多大店。
而这时候军垦LIDL却趁机加快布局速度,迅速占领市场。很快就在波士顿完成了布局,让沃尔玛晚了一步。
别看米国人居住的比较松散,特别是那些中高层收入者,但是购买力却是杠杠的。比那些在国内一个社区的利润一点不低。
为了突出中国特色,军垦LIDL还增加了一些饺子,包子,之类的中式快餐。当然绝对不能和老四的快餐发生重叠。
这一下让那些饮食结构老外们更是兴趣大增, 索性连吃饭都过来买了。反正就是几步路的事情,比做饭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