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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刑法规定

7个月前 作者: 鲸悄悄

【通告】

今日在网上出现的诽谤政府和秦氏集团利用引领者智能腕表监控、欺骗人民群众的帖子引发热议,公安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对其发布人进行了身份调查,结果如下:

周某某,男,37岁,p市人,曾因盗窃伤人罪被判入狱,于2203年12月刑满释放。今年9月初,因盗窃未遂再次拘留教育,于9月19号释放。

周某某屡教不改,对阻止他犯罪的人工智能监察系统心生不满,编造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发布扩散,诋毁政府公信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节恶劣,同时对的秦氏集团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情节严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现已对周某某实行管制,望广大网友谨言慎行,尊重他人,不做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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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是管制?这叛个三年都不解气啊!前科那么多的人渣。

判刑总得走流程,法院说了才算数,秦氏集团才刚起诉,公安也不能说关人就关人,网友们稍安勿躁,坏人总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此事到此还不算完结,大佬们想趁此机会将主脑“娲皇”公之于众,正好这事都闹到这个节骨点上了,干脆让你们一次性发泄完,潜在问题全抓出来一次性解决。

当晚,在新闻联播的最后5分钟里,主持人着重介绍了已经覆盖全国的人工智能监察系统和它的管理者主脑“娲皇”。

这一天网友们过的就像煎板上的豆腐,时不时就被翻个面,上下煎熬,都不知道靠哪边好。

不少人又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纷纷抗议国家此举,甚至还引发了销毁引领者智能腕表的直播热潮。

从后台数据看,一天内,因腕表受损而消失的用户就有十万之多。

不过这在意料之中,昌贤轩每天定时定点发布娲皇今天又阻止了多少犯罪事件、帮助了多少人的数据,就这样坚持了半个月,引领者智能腕表的销量不降反增。

很多原本没给孩子安排智能腕表的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纷纷给自家孩子安排上这东西。

反正凭借身份证和旧手机就可以花2000购买,现在的孩子基本一出生就有身份证,旧手机谁家还没几个库存。

花2000元买个全天保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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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中的逆骨捋顺的代价是血淋淋的。

自从国家公布了娲皇的存在和作用,恶人们都主动抛弃了引领者智能腕表,最起码打算做坏事的时候不会戴着它。

接下来h国的犯罪率又有了小小的涨幅,大多发生在罪犯和被害人都没有佩戴智能腕表的情况下。

公安每天都在用这些真实的案例提醒人民群众要保护好财物、保护好自己。

有些是被损坏了财物,有些是被打进了医院,直到有人为自己的叛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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