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认识了位别名叫“黑叔”的人,因为皮肤黝黑,所以周围的亲戚都叫他黑叔,黑叔的性格耿直,倔强,嗜好喝酒,同时身上又带点地痞流氓气,我被他的这股地痞气吓的不敢轻易去接触他,他总是喜欢在我的背后往我身上一跳,把腿架在我的肩上,虽然不满,但不敢说不。他住在合家院里,里面的房间堆积的密密麻麻,住满了各样的人,他的房子很简洁,四周的白墙,一张床一把凳子一个电视机便是他的所有物,外面的风透进窗口侵入房间,逐渐失了温,这间房子就像是他的一时归宿。在我的印象中,他没有父母,没有亲戚,一个人过着生活,也没人去关心他的作息,每次回家手上总是拿着一壶酒瓶饮酒,周围邻居介绍的女孩子总是被他的外表和地痞气不满因此而拒绝进一步的关系,他好似不以为然,也不担心以后是否能讨到老婆。
外公总是带着年幼的我去剪光头,我曾一度认为自己是个小子,也不爱穿花裙衣,总是光着膀子像个男孩去院子里玩耍,邻居们都笑话我是个假小子。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每到下午的傍晚,迎着晚霞,夕阳西下,抽穗的小麦和菜花的味道从田间漫漫漾开,通往市场的路上,街道的两旁杂了许些高植的稻草,走在街上,扑面而来的就是浓浓的稻草香。在离学校不远处就是外公经常打牌的地方,外婆嘱咐我要在傍晚时分喊他回家吃饭,这一来一回就能在街上来半个时辰。
早晨六点的太阳已经慢慢悬挂在空中,以自身的力量照耀着大地的生命,人们在鸡打鸣的时候都纷纷起身于市场赶集,这时,我的外公就会骑上破旧的自行车,它的电镀部分早已失去了光泽,车身上的漆皮已失去了本色,那两块挡泥板上也长满了蚕豆大的锈斑。车铃、锁、后座、车闸都失去了它们应有的作用。骑起来除了铃不响,所有的零件都“吱呀吱呀”地奏出独特的进行曲。他出门时我便坐在他的后座,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裳,赶向早晨的光明里。清晨,整个世界都是清清亮亮的,阳光透过淡淡的清新的雾气,温柔地喷洒在尘世万物上,淡蓝色的天空飘浮着朵朵白云,微风吹拂着路旁的树叶,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来回地蹦跳着,仿佛在告诉我们新的一天开始了。
时光荏苒,现在的我每当闻起稻香,便能想起忆中的风景和人,可回忆再美好,曾经也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