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廖小三混蛋!
“小三驻守在哪里?”朕问。
“龙城。”
龙城。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呵呵,小三这是想做卫青李广吗?
朕就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了。好好一个太祖,要为朕戍边戍到死,朕怎么就感动不起来呢!为什么老有一种看什么都不顺眼老想揍人出气的冲动?
那个混蛋!再有三天就过年,再有八天就是朕生辰,他还没送生辰礼呢!那一群羊不算!
走了哥哥,还有弟弟。
朕决定,哥债弟偿,欺负廖小四出气。
廖小四还是那副呆样子。朕觉得小三笑起来就够傻了,可是小四不用笑都比小三傻多了,真不愧是老廖家的种,一个比一个粗,一个比一个糙!据说他们兄弟四个的娘也是个狠的,是一个边城守备的女儿,兵临城下时拎了父亲的佩刀就上了城墙,来一个剁一个,来两个剁一双,愣是撑到了援兵小三他爹的到来,然后那一身血糊糊的美色瞬间就征服了老廖,再然后就被人抢回家做了老婆。
所以说啊,基因是个问题。朕的亲爹,长于深宫之中,养于妇人之手。朕的亲娘,世家大族娇养在深闺的女儿,拿过最重的东西重不过饭碗,走过最远的路不过自家内院和深宫禁苑。所以啊,朕这副弱鸡身板儿是有历史根源的,嫉妒不来的!最起码,比丞相孔武有力多了……
小四实在太呆,欺负起来很不爽,朕就又把人打发回去了。唉,历史上那么些为了权力兄弟相残的例子,朕知道为什么小四打下半幅江山还能稳坐晋王之位不受他哥猜忌的原因了。这孩子太傻了,猜忌他都嫌费力气啊!
晚上御膳房做了一道扒羊肉,又鲜又香,可好吃了。吃了好吃的羊肉,朕就又想起小三了,然后就又想起了一件事,小三现在应该还没出孝呢,可朕居然给他夹过羊肉吃!夺情就不说了,那是为了给他爹他哥报仇。吃肉呢?朕好像还给过小四肉包子吃!还让御厨专门过去给做了半月烤肉,还下旨不许剩饭!皇帝赐的,不敢不吃。小三小四没抡起拳头揍朕一顿还真是沾了这身龙袍的光……
朕都已经如此作恶多端了,小三为啥还是执迷不悟非要在朕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啊?小三脾气可真好,胸怀可真宽广,真不愧是能做太祖的料!
想起太祖,朕就又蔫了。好好一个太祖,被朕折腾成死忠了,还躲到西北不肯回家了,朕都不得不佩服朕自己的杀伤力了。
再想想,也不对呀!明明朕又天真又善良天生一朵柔弱圣母小白花,啥时候变成食人草了呢!可愁死人了!
最愁人的,也让朕一直不敢面对装鸵鸟的,还是小三那无比凶残的真心!
娘的,一言不合就把心挖出来给你看,谁敢要这样彪悍的老婆啊!会做噩梦的!
好吧,朕承认朕是有点被吓到了。那掏心的动作太直观了,小三的爪子可不是像朕的嫩爪子那样没用,人家是高手,能徒手在青砖上戳洞的!唉,那么厉害的爪子,要是直接戳朕的胸口多好,肯定马上就死回去了……
朕摸了摸小荷包求安慰,又发现手感不对,掏出来一看,咦,朕的鸩酒瓶子漏了,凑近闻一闻,酸酸甜甜的。靠,谁给换成酸梅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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