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之这话一说,几个人都看着刘七。
刘七想了想,答道:“我以为陈将军的话有道理,只是如果全军列在城外,也不便于调动,最好一半城内,一半城外!”
“反对!”花木兰立刻出声:“那样的话不是把我们的数量优势变劣势了!”
刘七脸上一红,这才叫所谓的明见万里,不见眼前,考虑來考虑去,自己却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
卫青忽然微笑。
众将都立时收声,齐齐看着卫青,那目光里有尊敬,有信任,还有崇拜,他们知道,无论他们的主意是对是错,是好是坏,都沒关系,因为有卫将军在,卫将军就是胜利的保证。
卫青看着众将,突然问了一个怪问題:“他们为什么排成那个样子行军!”
几个将领都是一愣。
这个问題的确够怪,但也不怪,说它怪,因为沒人会关心敌军是怎么行军的,偏偏卫将军就关心起來;说它不怪,因为金军这个行军形态也真够奇的,的确不由得人不注意。
行军之法,一般是前有先锋,后有后卫,左右各有护卫,向外是展开的游动哨,而主力则是排成纵队前行,此前金军的行军也沒有脱离这个办法,然而这一回,金军居然四万人为一队,成雁阵形前进,也就是说,中路在前,左右各二队依次排开,都微微向后错开一些距离。
“这是攻击队形!”刘七第一个反应了过來。
“不错!”卫青接口道:“这的确是攻击队形,所以我想请大家想一想:为什么金军会在离兰州百里之处就展开攻击队形!”
众将一时语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家都不明白个中原因。
“我看是完颜允公在发疯!”花木兰低声嘀咕了一句。
卫青突然一拍巴掌:“石将军还真说对了,但我的说法是,他不是在发疯,而是自大成狂!”
卫青突然站起,目光炯炯:“他以为自己带领着二十万人,会把我们吓的不敢应战,所以他尽情展开部队,以这个阵势示威,不错,我大汉军还沒有一次战胜二十万金军过,最近一次战胜数十万金军还是依靠的他们自相残杀,但从沒有战胜过不等于永远不能战胜,我军背倚兰州城,人数多于金军,且将领们身经百战,士卒们士气高昂,手里又有按庞统遗书所造的神兵利器,相反,金军倒是一败再败,论天时,论地利,论人和,我们无一不占优势,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考虑防守,这一战,我们要以攻对攻,以力克力,将他们的嚣张气焰打回去!”
“说的好!”几个将领异口同声的叫道,人人脸上都放出光彩。
是啊!为什么一定要想防守,人数多于对手,战斗力强于对手,地利优于对手,这样子还要防守吗?
卫青的手一挥:“这一仗,我们要打出我大汉天威,要打出我左路军的军威,打出各位的将威來!”他看着下面的众将,响亮的下令:“着白不信将军为我的副手,协助我指挥全军,并统领四万人居中路,着花木兰、花木兰、刘七、陈庆之四将各领四万人居左右,以一对一,各将要各出奇谋,各鼓威勇,击败你当面之敌!”
“得令!”众将齐声答应着,同时目光却齐齐的望向角落中的一个人。
在角落里,站着一个人,他身材高大,一身戎装,如果是放在以前,卫青的命令中居然沒有他的份儿,他早就大叫大嚷了,但现在,他垂着头站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这个人正是马超。
他不是不想争功,也不是不想发言,但他的心中,他的眼前,一直是一片血色,那是被他带入死地,又用生命掩护了他的士兵们的血,他对卫将军沒有分配给他任务毫无怨言,因为他真的觉得,自己不配做一个将领,不要说做定远将军,就是做常将军、做牙将、做参将都不配,以他现在的水平,做一个伍长还差不多,什长就有些勉强了,如果做到百夫长,那就是他能力的极限了。
所以他一直在等,等卫青下令完毕,现在,他等到卫青下令完毕了,立刻说道:“卫将军,末将想请个令,加入中路先锋的行列,末将一定跑在众军的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