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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陋的茅屋当中传来阵阵肉香,原来却是红烧兔子肉。
“这季节,野生兔满山林乱跳。兔子肉还是红烧来得好吃,但现在条件简陋,味道会比较腥……你可能会吃不太习惯。”
方正君看着一脸难受的林琼,顿时明白大富人家的大小姐肯定是吃不惯这种血腥之肉。
别说千金大小姐吃不惯,就比如说他第一次吃没有调料的鸭肉,都快吐出来,那种带着一股鸭屎的味道不是一般人欣赏得起来的。要不是因为肉珍贵,平时难以尝到,只有过年时节才会简单办一下,方正君这才痛苦地生吞下去。若不是念叨肉太珍贵,方正君早就吐出来了。
他那个年代,肉是非常珍贵的物品,而浪费死后是要下地狱的!
他都这样了,更别说富贵人家的女儿。
方正君一脸无奈,他也没有办法啊!
生姜在昨天就用完了,今天却只顾着解签缘,却是忘记购买生姜了。偶然得到的大蒜也被隔壁的二狗子偷去下饭。
要不是看二狗子可怜到连糊糊都快吃不起了,这笔账肯定不会这么轻易过去的。
真是人衰什么事都不顺!
林琼沉默了一下却是摇了摇头:
“你不要露出这种表情,我才不是那种娇气之女。其实有肉吃我已经很感激了。”
林琼小口小口咬着,演绎何为大家庭出身的淑女。
她虽然出生富贵家庭,却也不是从小就娇生惯养。相反,家族为了和更富贵的家族联姻,从小就对林琼进行了严格的三从四德调教,一些女德之书时不时还要拿起来读一读。
甚至为了保持良好的身材,还限制了每天的饮食量。
坚决杜绝像她表姐那样长成!
而肉……
对林琼而言:一个月内能吃两三次就已经很幸运了!
所以,林琼远比其他千金大小姐更加明白肉食的珍贵。
方正君:“……”
“想不到你这么善解人意,和我以前了解的富贵人家女儿形象不太一样。”
“那你以前的印象是什么?”
林琼好奇问道。
方正君沉默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忆什么。
“以前我在集市卖木材,就见过蛮横大小姐驾着失控的烈马不顾街上百姓死活左冲右撞。之后,也只是丢下几两臭钱骂骂咧咧离开。”
“原来在你心中,像我这种女孩子都是蛮横不讲理的。那你为什么还要帮我?”
林琼满眼好奇。
“因为你好看。”
方正君实话实说。
“正所谓窕窕淑女,君子好逑!帮助美丽的女孩是理所当然的。”
“那是窕窕淑女!淑女!你又不认识我,又怎知我是淑女?而不是那种离经叛道的妖女呢!”
林琼说道。
“离经叛道?”
方正君一脸奇怪。
却见林琼站了起来,如同讲台上的老师开始她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