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旗袍,乃是在帝宫时文帝赐予的,大红大吉,来历不凡,上身刺绣一只飞舞的凤凰,下面白鸟朝凤,鸟是金线,余下都是大红,金与红交织,视觉上有一种强烈的冲击。
边角更是镶嵌了诸多珍贵的宝石,光彩熠熠。
这件旗袍的价值,数百万,怕是一般的豪门都承受不住。
但这件旗袍最难驾驭的却不是价值,而是气场!
一般人,谁能驾驭如此大红配金,光彩熠熠的旗袍?
不仅要身材完美至极,更要气场强大,否则根本驾驭不了,反让人感觉东施效颦,沐猴而冠,古怪至极。
但在林意晚穿上这件旗袍的一刻
却好似满室生辉,日月同光!
这一城的艳色,都好似被她夺尽,披在了身上。
蹲身,林意晚在柜子下面,拿出了一个盒子。
盒子是居然是檀木的,打开之后,乃是一双精致无比的鞋子。
同样是大红色,底部是细小精密的浮云图案,头部还有细碎的钻石,这是当时文帝赏赐旗袍之后,长公主赠给的一双鞋,私人订制纯手工,所用材料都是顶级的。
林意晚从没穿过,今晚自然不能少了这双鞋。
在这个家里,她只是贤妻良母。
但今晚,走出这个家,她就是这个城市最美的女人
一切装扮完毕之后,天色已经有些灰暗,时间到了七点,林意晚缓缓戴上秦未央送的一款玫瑰金的腕表,下楼了。
她朝书房看了一眼,秦未央还在里面,想了想她并没打扰对方,只是看向了外面的林风,小声道了句:“今晚有个聚会,待会他若问,你就说我出去吃饭了。”
林风点头,但目送林意晚离去后,却眼中闪烁几分光色。
随即,他走去敲响了书房的门。
里面传来了秦未央的声音,“请进。”
林风推门而入,道:“疆主,夫人出去吃饭了。”
“哦,有什么事吗?”
秦未央不解。
对他而言,林意晚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也是绝对信任的伴侣,对方出去吃个饭活动下,他并没意见。
同样,他也不信,这个城市有人敢动他的女人。
四大门阀,明枪暗箭可以朝他来,他一概接受,兵不厌诈,但若是敢动一下他的女人,性质就不一样了,那将要引来的怕是他最汹涌的怒火,整个云城都不一定能承受。
“夫人,少见的换上了红色的旗袍,红色的高跟鞋,我总感觉,有些事瞒着您。”
林风如实道。
秦未央也愣了下。
那件旗袍与鞋子,他清楚,因为林意晚曾跟他说过,但他都没见对方穿过,在他的记忆里林意晚并不是一个喜欢打扮,取悦别人的人,但今晚为何打扮的这般雍容华贵,或者说艳光四射?
“去查下。”
秦未央手指敲打了一下桌面。
林风点头,旋即朝外走去。
此前这座城没有王,在秦未央来了之后,这座城也只能有一个王,谁若真敢动他的女人,那今晚怕是要流血千里,尸横遍野了
那曾经在青春之中,无数次立在街头等他,曾经无数次睡在沙发等他酒醒,那曾经为他葬父守候温柔的女人,在秦未央的心中,无疑是最重的一份存在。
她若受了委屈。
那让她委屈的人,怕是神佛,都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