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卫生事业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卫生保健防治单位、卫生检验单位、血液事业单位、其它卫生事业单位等。
8、文化事业单位:
包括艺术事业单位(如艺术表演院团、艺术表演场馆、艺术展览馆、艺术创作中心等)、群众文艺事业单位(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图书文献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献中心等)、文物博物事业单位(如文物保护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其它文化事业单位等。
9、农林牧水事业单位:
包括农业服务单位(如种子站、植物保护所、土肥站、农机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试验站、动植物检疫所、水产养殖试验场等)、农业自然保护单位(如农垦区、农场等)、其他农业事业单位,林业服务单位(如林场苗圃、林业机械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灾保护站、森林检疫所等)、林业自然保护单位(如国家林业自然保护区、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其它林业自然保护区等)、其他林业事业单位,畜牧业服务单位(如良种配种站、畜牧试验场等)、其它畜牧业事业单位,水文事业单位(如水文勘测站、水文站、水流域管理站等)、水利事业单位(如水利站、水利工程队、防汛调度中心、水库管理局等)、其它水文水利事业单位等。
10、体育事业单位:
包括竞技单位、体育设施单位、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其它体育事业单位等。
11、气象事业单位:
包括气象管理单位、气象预报事业单位、其它气象单位等。
12、地震事业单位:
包括地震管理单位、地震预报单位、其它地震事业单位等。
13、交通事业单位:
包括公路事业单位、航务单位、其它交通事业单位等。
14、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包括环境监测站、环境标准站、自然保护单位、其它环保事业单位等。
15、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包括信息事业单位、统计事业单位、咨询服务中心(站)、其它信息咨询事业单位等。
16、测绘事业单位:
包括测量队(站)、综合测绘队、其它测绘事业单位等。
17、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包括计量所(站、中心)、技术监督所(站、中心)、质量检测站(中心)、其它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单位等。
18、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
包括仓库、供销站、其它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等。
19、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包括专利单位、其它知识产权单位等。
20、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包括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房屋建设服务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公园管理处、城市环卫所、清洁卫生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其它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等。
21、经济监督事务事业单位:
包括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统计事务所、价格事务所、其它经济监督事务事业单位。
2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荣誉军属院、干休所、疗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殡葬事业单位、烈士陵园、其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3、其它事业单位:
包括学会、协会、研究会、经济鉴证中介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站)、技术交流中心(站)、外事交流中心(站)、资金清算(结算)中心、驻外地办事处、其它事业单位等。
24、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包括机关后勤保障事业单位、房产维护事业单位、接待服务单位、培训机构、文印通讯事业单位、其它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