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一支弩矢突然射到,非常精准地射入那名百夫长的脸庞,把他整个人都带离了马背,摔在地上,轻轻抽搐了几下就断了气.
远远的有个人,慢慢放下手里的攻城弩,笑道:“呵呵,太久没打战了,准头没那么好了。本来想射他的眉心的。”
“裁缝,不错了不错了,我要是有这样的弩术,早就谢天谢地了。起码,不用整天冲上前去和人近身搏斗,像我这样的,早晚也要像刚才那个将领一下,被哪个混蛋射死,哦……对不起,我不是在骂你。”说话的人,一手盾,一手斧,却是当年木鳄岛和公牛并称“疯狂双人组”的疯马。
“呵呵,疯马,看来敌人的骑兵有点厉害,虽然我把带头的干掉了,不过他们这么大量的人数,也不太好对付了。”裁缝虽然很久没打战了,但是,回到战场上时,立即就变回了一个冷静沉着的将领。
虽然现在手下的步兵已经被对方的轻骑兵杀了不少了,他却一点的镇定,一点也没有着急的样子。
“嗯,算了,我亏点,我带人上去灭一灭他们的威风。”疯马说道。
说完,大喊一声,“盾斧手,跟我来!”
带上两百多人的盾斧手,就向着远处和己方长矛手纠缠在一起的轻骑兵冲去。
疯马确实有过人之处,一接手,战局马上起了一些变化。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方的带兵将领已经被裁缝狙击而死了,不过更关键的,还是疯马那不怕死的横冲直撞。
今天他不像以前那样,只穿着一身布衣,而是全身武装。穿着一套珍贵的步兵板甲。
这种步兵板甲,把手肘处,膝盖处等需要灵活动作的地方,都换成了皮料,而那些腿、臂之处,却是实打实的厚实铁甲。
当然,这样的步兵板甲,先别说造价昂贵,就单单它的重量,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穿着它别说打战了,连多走几步,都会大喘不止。
但疯马现在穿着它,却好像一点感觉不到它的重量似的,到处疯狂地冲杀,跑起来就像是身上根本没有这几十斤的东西似的。
此时,城墙上的那颜文森表面上很冷静,心里却很是焦急。军中规矩,从吹军号到集合,本来应该只是短短的时间,可是,现在集合过来的士兵,根本还不到三分之一。
看来,等此战结束之后,一定要再好好整顿一下军纪了。
还好,没让他失望太久,很快,兵营处,两名千夫长已经带着所有的士兵过来了,一时间,城内门口附近都是密密麻麻的士兵。
两名千夫长走上城墙,尴尬地站在那颜文森的面前。
最近这两年,实在是太平静了,让他们不记得,任何一座城,都是有被攻打的危险的。
他们以为,那颜文森一定会好好地教训他们一顿,没想到,却只是静静看着他们。
但是,这样的眼光,比直接骂他们一顿,还要让他们难受。
终于,其中一个千夫长终于忍不住了,大叫一声:“那颜大人,我现在马上就带兵,出去把敌人全军尽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