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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汉遵前法

7个月前 作者: 言千寒

昔日大秦用一场变法打下了统一天下的基础,可见法对国的重要性,国有法才能正常运转,有适合国情的好法,才能使国力日渐变强,由此成为虎视列国的强国。

致使秦人好战、以投军杀敌为愿的原因,便是秦法,可以说,秦之法激发了秦人投军的热情,造就了秦军的强盛,历经多次恶战,皆能打出气势,所以号称‘秦之锐士’,秦兵每战一往无前,犹如虎狼。

在未扫灭六国时,秦军出击,屡屡得胜,少有败绩,凡吃败仗,非士卒不骁勇、不听令,而是领军之将无能所致,只要是硬仗,秦兵从不输气势,都是宁死不屈的勇士,当然,主将带头坚决投降,且全军陷入绝境的话,秦兵会降,因为投军是为了发财和爵位,看不到一丝生的希望,主将又降了,自然跟着降了。

与往昔六国的士卒面对面厮杀,秦军少有敌手,总占优势,这除了与他们强烈的杀敌建功心有关,还与他们的兵器有关,秦军的兵器比六国的兵器只利不钝,且长矛长剑比一般剑矛要长,还有许多军中战将设计出的特殊装备,比如专门近身打敌人马的长锤…种种现象表明,秦军极受国家重视,不然不会花这么大代价培养,几乎把国内能腾出来的资源、财富,都给了军队,而且国内尚武之风甚重,否则难以涌现这么多有才能的战将。

两军交战之时,被敌人近身,便意味着受伤,或者死亡,故而勇猛的战士,一般不会让敌人离自己只有半米远,因为手中剑的长度能砍到一米内的敌人,太近了,则有危险,离身体越近,敌人拼死一搏,极有可能阵亡,因此,手中的剑矛有多长,敌人只能离这么远,敌人突破这个距离,就算自己不死,也绝对会受伤,身法再灵活,也避免不了,毕竟剑矛太长,无非能改变受伤的轻重程度。

沙场上的猛人,敌人近不了其身一米,谁都知道离的越近越危险,武艺高超之人自然深知这个道理,骑兵和步兵,皆配有长兵器,便是为了能更远的击杀敌人,秦军士卒拿着长兵器,有杀敌的渴望,战斗力非六国普通士卒可比,造成这一切的,是秦法的成功,法已融入到秦人的骨髓中。

在秦之法的影响下,国内极为重视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一方面鼓励平民参军,以杀敌的数量、功劳的大小,可以得到相应的封赏,这对苦无翻身之日的贫寒平民百姓来说,是天大的机会,所以都踊跃投军,勇于杀敌,在战场上,那些敌国士卒,在秦兵的眼里,就是金钱和美女,有这种思想,可见取敌头颅的狂热达到了无法自拔的程度,冲锋斩敌时,表现的非常勇猛不畏死,合情合理,毕竟爵位和财富的诱惑,不是每个人都不当回事的,平民为此搏命,属于正常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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