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昊焱这个人特别有趣。
跟着于若曦来了港城之后,居然和“时睿雳”一起“狼狈为奸”,共同合作发展起事业来。
一直留到现在。当然,中间他曾回去过一趟,只是来去匆匆,若非事后他自己提及,于若曦都不知道此事。
不过朕因为他回去了一趟,也带来了一笔款子交给于若曦——是卖画作的钱。
用冯昊焱的话说,既然她有绘画的天赋,何必在为这些俗事劳心奔波,应该全心全意继续自己的绘画事业才好。
于若曦当时只是很怪异地瞅了他片刻。
“冯哥你大概是忘记了,我之所以画画,就仅仅只是我喜欢画画,兴趣而已。并没有想过要把这项兴趣变成事业。否则,我就会失去对画画的热情。”
一旦失去了热忱,画画就成了负担,而不是愉悦身心的休闲之作。
画画这东西,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旦心境发生了变化,画作自然也会发生变化。
而这种变化最先就会体现在风格之上。
于若曦自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在自己身上发生。
眼下冯昊焱一来,得知三人打算投资房地产后,当即来了兴趣直接拍板。
于若曦眼下还在用奶水喂养双胞胎,自然只打算出钱投资,其余的具体事宜,就交给他们操心吧。
当天四人聚会,一说就说到了大半夜才回。中间周超过来也插了一脚。
这几年他在港城也挣了不少钱,手上的闲钱不少。
众人都协定了具体参股的股份比例,出钱的占股,出力的占股,出钱又出力的具体占股......都全权由叶建斌出面和大家摊开来说清楚了。
大家分开的时候,都很满意。
等到家后,叶建斌叫住了于若曦:“你觉得,咱们接下来主要拿哪里的地更合适?”
这些年他也敏锐的发现,只要于若曦参与的各种投资,貌似就没有失败的。
一开始,她卖鸡蛋、做小生意、高养殖,以及后来的开办无烟蜂窝煤厂、修公路......等等等等,所有的一切都证明她眼光高,又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