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的夜景不说独一无二,却也足以让没有怎么去过大城市的人目眩神迷,至少虚心就是这样。
很久以前,他还不叫虚心,事实上,他身份证上的名字也不可能是虚心,虚心只是他的道号,他的俗家名字叫陈明生,一个很俗气也很大众的名字,倒是和丁曦在电影里饰演的那个陈辉生名字很相像。
这会儿的虚心,或者叫陈明生,才刚满十八岁,勉强算是个成年人了,这时候的他穿着洗得干干净净却难免显得很朴素的衬衫和牛仔裤,甚至不像其他那些他这个年纪的大男孩儿那样套个t恤或者在牛仔裤上剪两个破洞,他就是这样干干净净的,只是头发略长,服服帖帖地落在耳边。
拉了拉背上帆布包的背带,他的眼神有点迷茫——
没错,他迷路了,没能和那个本该来接他的人对上号。
曼哈顿对于虚心这个从小在山上长大,除了师门任务之外几乎不会出门的小道士而言,简直像个巨大的迷宫,而且,还是让他头晕目眩太充满红尘气息的那种。
独自在时代广场那巨大的屏幕下站了一会儿,虚心掏出了临走前师父塞给他的手机,然后心塞地发现在这里根本就用、不、了!
虽然他还是会一点英文的,但是在这种繁华热闹大家都开开心心的地方问人家——你们知道最近的墓地在哪里吗?会不会被人当成神经病啊……这天都黑了半夜三更跑去墓地?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人脑子会不会有病。
但是他是真的很急需要赶去据说离这里不太远的某家墓地,他是来出公差又不是来玩的,只知道在曼哈顿某个地方,结果出租车司机直接把他当成了观光客,居然被扔在了时代广场这里。
……这里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墓地……
说起来,虚心的第一次美国行,就是这么不顺利。
于是,聪明的他立刻想到了另一个方法:“请问离这里最近的教堂在哪儿?”
原本应该来接他的那位,据说是个神父,嗯,随便找间教堂打听一下总是没错的。
在这个高楼大厦林立霓虹闪烁的街区里,虚心看到了那淡然自若矗立在期间的大教堂,巍峨的哥特式建筑,繁复的穹顶、精巧的雕刻……嗯,看着比他们山上那个年代久远的道观漂亮不知道多少倍!
虚心承认自己嫉妒了。
而就在这时,他见到了那个年轻英俊的神父,简直是他一生的迷障。
他穿着黑色的长袍,并没有多少特别的长袍穿在他的身上,简直有种特别禁欲清冷的气质,他的年纪估计也不大,但瞧着很沉稳,那种原本该是逼人的英俊,因为这样的穿着而敛去了锋芒,却让人觉得更加迷人,身为神父,他确实看着温柔亲切,只是那双碧绿的眼睛却深邃如海,这是个比明星还要耀眼的神父。
“兰德神父,您来了正好,这位先生说要找一位神父,但是他又不知道那位的姓名,只知道他们本来该约好了在百老汇附近见面,但是他迷路了,才找到这里来……”接待的这位白人大叔也是醉了。
“你先下班吧,我来和他说。”连声音都是温柔而磁性。
虚心甚至有些恍惚了,在山上,他有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但是说实话,和他比较亲近的也就是两个师姐,他的师兄其实都不大喜欢他,因为他太得师父的欢心了——其实虚心对那几间道观真的没那么大的心。
这样温柔亲善的人,身上还有一股让他感到舒服的味道,虚心本身灵力很强,自然格外贪恋这种让他整个人都舒畅的气息。
“你是从青城山来的吧?”
虚心眼睛一亮,立刻点点头。
兰德的脸上有些歉意:“本来该去接你的应该是我的朋友,”他笑着说,“不过这件事已经不着急了,你可以先在这里住下,明天我送你去吧。”
虚心松了口气,他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既然这里的人都说不着急了,那他当然放心很多,但还是很谨慎地说:“能不能让我和那位先生通个话?”
他确实不知道谁来接他,但是还是确认一下工作进度会比较好。
兰德同意了,事实上,他在看到虚心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惊奇——没有人告诉他,从中国请来的大师,竟然是这样一位……清秀干净的孩子。
是的,以他的眼光看,这就是一个孩子。
于是,在电话确认之后,兰德和教堂里的人打了个招呼,也换上了常服,听到虚心说还没吃晚饭,就提出要尽地主之谊。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穿在他的身上,居然有种和穿着神父袍一般无二的美貌加成效果,不得不说,这与他原本的气质有关,这位神职人员可不是普通的神职人员,绝壁也有点特殊能力。
“你真的成年了?”兰德看着虚心的身份证,仍然一脸惊奇。
虚心笑了笑,觉得自己身份证上的照片太傻,于是立刻拿了回来,“当然。”
谁让这位连个啤酒都不让自己喝了,要知道,他虚心可是从记事起就陪着师父喝酒吃肉的好么!
一位衣冠楚楚的英俊青年,与这样的高级餐厅相得益彰,只是虚心这个穿着朴素的小年轻和这里简直格格不入。
可虚心那是什么人!叫了一大堆东西,吃起来面不改色!
兰德也不是计较别人目光的人,用餐起来随意自然,举止更是优雅,透着一股子旁人没有的从容。
吃完晚餐,两人就沿着街道散步,璀璨的夜景和热闹的人流让虚心心情还不坏,而这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体力自然也没有那么弱,虚心步履轻盈,兰德也脚步稳健,两人并肩而行,明明穿着打扮截然不同,长相上更是很有差距,虚心只是清秀而已,唯独一双眼睛清亮灵动,这还是他常年修道的结果,兰德却是英俊到好像电影里的明星,还比那些明星要多几分气质,偏偏气场上却十分和谐。
他们的种族不同、宗教不同、出身更是不同,陈明生之所以会被师父捡回家,是因为他原本是个被拐卖的乞儿,四五岁就在街上流浪,要不是师父带他回观里,估计他这辈子的命运可想而知,兰德却家庭优渥,还不是一般的优渥,他自小住的是奢华的海滨别墅,上的是最好的贵族学校,出入都是司机和豪车,穿的更是最贵的那几个牌子——说句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两个哥哥,根本就不可能来当一名神父,哪怕再有这方面的天赋也是没有用的。
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却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认识就仿佛一见如故。
再往后,就是数月之后,因为这件任务着实不太简单,虚心在美国一住就是三个多月,这么长的时间里,他渐渐和在美国的联络员杨九余熟悉起来,他和远在国内的杨六裕是堂兄弟,杨家是个大族,在族里杨六裕排行第六,杨九余排行第九,倒也清晰明了,不过论长相,杨九余要比杨六裕要出色多了,这时候穿着笔挺的银灰色西装,温文尔雅之余更添几分沉稳。
“说起来你和你堂哥还真是不同。”虚心喝着杯子里的橙汁,看着杨九余那杯很浓的黑咖啡,想想都觉得苦到不行。
杨九余笑了笑,揉了揉眉心,略疲惫地说:“工作太多,昨天晚上三点才回家。”
“这一点上你们倒是很像。”工作起来都很拼命。
“你是不是要回国了?”
虚心平静地点头。
杨九余蹙眉,“我早就提醒过去不要和兰德搅和在一块儿的。”
“嗯,早前我也没想到的。”虚心托着腮叹气,“我们道家讲究阴阳调和,我也知道这样子不大对劲,但是你必须承认,兰德确实很迷人。”
杨九余看着虚心一片清明的眼眸,无语地说:“这话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我怎么觉得这么难以相信呢?”
虚心笑了起来,“我是真心地喜欢他,相信他也是真心地喜欢我。”
杨九余直接冷笑,“是啊,兰德对待他的每一任情人都是真心的。”只是这个真心的时限太短而已,“作为一个神父,他这样我还真不觉得他对他的信仰有多虔诚。”
“他至少还是有点原则的,从来不对那些教众下手不是吗?”虚心姿态悠然,“对了,我还没问你一个问题,你以前看他的这些……嗯,真心,最长的能维持多久?”
作为中国在美国这种特殊事务的联络员,杨九余和兰德还是挺熟的,兰德作为美国方面处理特殊事务比较多的……特殊人士,与这边打交道的次数相当不少。
“有些我可不认识,不过我所知道的最长的一个,好像是一年多?”杨九余喝了一口咖啡,“所以我不懂你和他搅和在一起做什么。”
虚心慢条斯理地说:“红尘情障,不去看,怎么破?我是不怕的,再加上,情之一事不过顺其自然,他是个洋和尚,照理比我更不该,我们道家倒是不计较的,可我若是就此抵触这份情感,然后回国去,指不定他就真成为我心中迷障,还不如放任一次。”
杨九余沉默下来,然后苦笑,“我忽然不知道在这段感情里,将来兰德和你谁会更不幸了。”
“哪有什么不幸,”虚心笑起来,“任何真情实意的感情都是美好的,尤其爱情。”
杨九余叹气,希望如此吧。
最终的结果,不过是虚心回国,距离远了,似乎感情也就渐渐淡了,他们于半年后分手,这段感情,或许对于兰德来说乏善可陈,对于虚心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第一次。
不过,要说谁对这段感情念念不忘,杨九余反而觉得是兰德,这也真是诡异。
因为认识兰德少说也有七八年了,这个家伙从那家隐秘的神学院被放出来之后,就一直过着祸害世人的生活,当然,就好像虚心说的,他也有他的原则,从不对教众出手,更不沾染那些信仰虔诚的,甚至因为国外的少年少女一向早熟,他从来都不会对没成年的孩子释放那种诱惑的荷尔蒙,不过,这位喜欢的对象,好像还没有不能成功的——
杨九余本来以为虚心也是其中的一员,大概也没什么特别,因为他既不是兰德身边最好看的,也不是那些气质出众卓尔不群的优秀人士,更别说性感、风趣、可爱、博学……嗯,这些优点,虚心都没有,哪怕以杨九余的眼光来看,虚心不过只是清秀,非但不性感,还有点瘦削,平素一派淡然,既不可爱也不风趣,因为年纪不大,瞧着甚至有些青涩,和那些天生有魅力光环的成功人士更是不搭界,与兰德以前的那些情人简直不能相比。
兰德这个人,既多情也无情,他与那些情人相恋的时候,单单凭那双漂亮深邃的蓝眼睛,大概就能让人溺毙,觉得他能情深一世,等到无情,却也能断得干干净净,让那些情人或许还久久挂念他,他却从不去追忆往昔。
偏兰德似乎对虚心有那么点儿念念不忘,也算是让杨九余惊奇了。
“你不是在休假吗?”杨九余怀疑地说。
他知道,兰德的家远在另一个州,平时一到休假,他必定要回家的,即便是神父,那也不是全年无休的,事实上兰德一年的休假还算不少。
“听说过几天明生又要来?”
兰德不会中文,偏偏虚心名字里的“明生”两个字被他念得极其标准,咬字的时候唇齿之间甚至还带着一股别样的韵味,他从不叫虚心的道号,而叫他的名字。
“对,不过这次不来纽约,是去洛杉矶。”
“洛杉矶么……”兰德沉默下来。
让杨九余惊异的地方就在这里了……那个,兰德自从和虚心分手之后,就再没有过新的情人,洁身自好一二三居然三年多了!这简直是奇迹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