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丰涯的白色裙摆铺开在甲壳虫的真皮后座上,她坐得端端正正,却不停地打量后视镜中齐瑾的脸。
作为一个男人,他长得太妩媚了,有一张流畅的鹅蛋脸,双眼细长,像戏台上的花旦,一开口就能勾起百转千回,彩蝶飞舞。更过分的是,这个男人竟然画了棕色的内眼线。剪裁挺括的西装和长风衣也没有让他英挺起来,反而展露了他纤细的身体线条。
他真的是一个媚到了骨子里的男人,苏丰涯都觉得有点自愧不如。
不过比起他千娇百媚的皮囊,他开车凌厉得多。这台甲壳虫并不是以动力强而著称,却被开出了六缸发动机的效果。
“苏丰涯小姐,有没有晃着你?真是抱歉,我握着方向盘就忍不住开快车。”
“开快车的男人最热血澎湃了。”苏丰涯露出了八颗牙齿的专业假笑。
“太澎湃容易长皱纹。”
“皱纹是微笑停留过的地方。”苏丰涯眨了眨眼睛,“不过我有点好奇,席弥姐姐为什么专门邀请我去她的画展……当然,我非常荣幸。但我确实不记得我们曾经认识。”
“席弥说等你见到她,就知道她是谁了,这是意外的重逢。”乔瑾一边开车,一边打开储物仓,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的塑料盒。打开盒子,抖开一块毛巾,“这是给你的。”
“毛巾?”
“毛巾上有乙醚,将乙醚蒸气浓度维持在4%一6%,吸入5到10秒,就会产生将近30分钟的昏迷时间。”
苏丰涯愣了愣:“昏迷……”
齐瑾突然将刹车踩到底,在巨大的惯性和摩擦之中,甲壳虫在路边停下来。他拉上手刹下车,又重新钻入汽车的后座,抓住苏丰涯的双手,把她压倒在铺开的雪白裙摆中间,像白天鹅伏下脖子饮水。然而白天鹅刚想惊呼,口鼻处已经被泡了乙醚的手帕深深压住。
1秒。
2秒。
3秒。
……
齐瑾看着纤细,手臂中却鼓动着压倒性的力量。乙醚伴随着苏丰涯的呼吸渗入她的气管和身体,她越来越难以挣扎,意识像浓雾般弥散。终于,白天鹅沉沉地睡去了。
……
12月的冬天,夜晚来得很早。教堂外橘红色的路灯渐次亮起来,像上帝铺开的钻石项链。路灯下面,豪车如流水,涌向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白教堂。
男人和女人从车上下来,全部目不转睛地走向大开的教堂大门。他们中有的是本市富商,有的是名字常年出现在杂志上的顶级收藏家。他们没有在席弥画展开幕那一刻过来,而是等到夜幕降临,才在晚餐之后姗姗来迟。仿佛故意躲避日光的夜行动物。
而他们在这一刻来到白教堂的目的只有一个——《恶魔之死》。
《恶魔之死》是从席弥改变画风那一年就开始筹备的一副画,之后的每一年,都有风声说这幅画将正式展出,但全部无疾而终。理由只有一个,根本没画完。席弥花了整整四年,终于决定将这幅画在今晚展出。
而且只在今晚展出。
无论有没有合适的买家,它都只属于这个夜晚。过了今晚,它就如同沉入海底的亚特兰蒂斯一样,彻底消失。玩得一手好营销啊。
随着今晚的正主们进入画展,齐瑾走到了圣坛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