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火拔归仁拿着一大袋皮囊酒,拿回桌旁,给两人斟满酒杯之后。
阿史那贺鲁的眼睛便盯着酒杯移不开眼了。
眼下这个时代的酿酒技术,做出的酒,其实就是些比较浑浊的酒浆。
因酿造方式还比较单一,这些酒里的酒精含量很少,哪怕是大梁朝最有名最贵的三勒浆。
其实也不过是二十来度的低度酒而已。
因范宁寻思着,这一路远行赶路。
尤其是车夫驾驶马车,干坐着吹冷风,不喝点高度酒,暖身子,怕是太艰辛。
因此他便也带了好些皮囊装了不少酒,分给手下。
伙计们当然知道,凡是老板给的东西,那可全都是好东西,再加上老板要求适当取暖不可喝醉。
所以大家这一路喝得爱惜,到了目的地,都几乎没怎么消耗。
因此,范宁便才将这旁人见不到的高纯度白酒,带给这位突厥王子品尝。
阿史那贺鲁瞪眼看了这酒好一会,又仔细闻了闻,最后才喝了一口。
刚入嘴进肚,他便大叫了一声好。
“酒很不错!比我们草原上喝的马奶酒好多了!没想到大梁竟然有这等好酒!待我到了长安,一定会好好品尝。”
阿史那贺鲁觉得这酒一入嘴,整个心都暖和起来了。
和别的酒,完全不是档次!
突厥人常年生活在偏北的草原,寒风凌冽,只能靠毛毡帐篷取暖。
这种恶劣条件下,高浓度烈酒对他们来说,是能称得上宝贝的。
“嘿,这酒在长安可买不到喝不到,这是我家老板...呃公子自己特地做来给我们赶路喝的。”
火拔归仁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
为自己能找了个这么样的主人,而感到自豪了。
即便对方是突厥这一族的王子。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