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
胡平往后退了半步,轻喝一声。
一旁持盾的护卫没有迟疑,上前半步,举起圆盾,挡在了他身前,同时间,将左手拿着的火把仍向了前方。
火光在空中旋转,掉落在地面,一时间,不曾熄灭。
他们也就把对面那个人影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胡平吐出一口浊气,原本提着的心也就放松下来,对面那人虽然面色污浊,极其肮脏,他却认得出来,正是派往前方探路的斥候之一。
只是?
只是这家伙像喝醉酒一般,踉踉跄跄地走了过来,姿势非常不自然,如果胡平来自后世,看过所谓的丧尸电影,也就会产生这家伙是丧尸的错觉。
受伤了?
黑夜笼罩苍茫大地,身为探路的斥候,自然是不能明目张胆地打着火把前行,只能借着微弱的星光悄然潜行,在这荒郊野岭,难免会遇到一些危险,比如被躲藏在草丛中的长蛇和毒虫咬了,这种情况,再是小心也难以避免。
受伤这种意外,自然不好用示警的暗号,于是,也就孤身返回。
下意识地,胡平也就这样想。
“黑狗,你咋啦?”
胡平身边的护卫和那个人有着过命的交情,在战场上曾经多次相互帮手,见状也就忘了自己的工作。
他忙不迭地上前几步,迎向了跌跌撞撞向着自己这边走来的那个家伙。
掉落在空地的火把火光渐弱,黑暗随风飘来,吞噬着亮光,眼中的世界逐渐黯淡下来,胡平眯着眼睛,盯着前方,突然间,呼吸停止。
“杨大,小心!”
听得这声音,刘封松开了手。
他原本单手扶着那个外号黑狗的家伙,让这个已经被他一刀送去见了阎王的家伙还能够跌跌撞撞前行。
是的,盗匪们派来的五个斥候全都被他干掉了。
后世的他是一个严谨的写手,有着强迫症的写手,写的小说虽然扑街,却讲究逻辑自洽,书中所描述的情况必须符合现实,所有的资料都必须是真实无误的,他最讨厌那种在百度上随随便便复制粘贴的行为,觉得没有半点技术含量。
他一个人住,那个实用面积七十多平米两室一厅的住所就像是一个小型图书馆,分门别类,堆满了书籍,全都是没办法在电脑上搜集的资料,大大小小好几个硬盘,则下载着在电脑上能够搜集到的图书视频。
他曾经写过一本军事小说,和特种兵有关。
为此,他准备了两个多月才开书,不但搜集了很多大而化之的资料,也托人情弄来了一些不能公之于众的视频。
所以,某种程度上,他是一个理论上的高手。
虽然,在现实世界,他可能连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都打不过。
某种程度上,格斗高手需要一个精明的头脑,但是,最基本的条件还是身体,须得将身体百炼成钢,打破人体极限。
速度越快越好,力量越强越好,心智越冷静越好……
这一切,虽然可以通过各种打磨身体的技巧来训练,能够让你达到自己的极限,但是,天赋却是最重要的。
水桶能够装多少水,终究还是要看容量大小。
如果你这个水桶的容量只有那么大,只能装五百升,那么,不管你怎么训练,五百升就是极限,然而,别人的水桶容量如果是一千升,对方又同样努力的话,那么,你这辈子不管怎么辛苦训练,也都只能望其项背。
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了刘封,拥有了一具极有天赋的身体,他也就不再是理论上的高手。
史书记载刘封天生神力,性情刚猛。
现如今,两者的神魂彼此融合,他的性情也就变得弘毅大气,深沉内敛。
并且,身体的发育也在继续,像是被未知能量洗礼过一般,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以前,虽说力量强悍,上百斤的石锁举起来也并非易事,而现在,却是轻而易举,谈不上像挥舞灯草那般夸张,却也和普通人手持长枪差不离。
有着这样的身体,再结合理论知识,某种意义上,刘封也就是兵王一般的存在。
他自然是看过三国演义的,知道演义和真实的历史有着极大的差异,像那种两军对阵胜负全靠主将单挑的情况非常稀少,只能是在特定的环境之下,绝对不会是沙场征战的常态。
三英战吕布什么的只是演义!
吕布之所以能够驰骋沙场,所向披靡,还是在于他麾下的并州精骑。
别说几万人的战场,哪怕是在数千人的战斗中,个人武勇能够起到的作用其实也一般,骁勇善战终究还是要建立在武器甲胄的基础上。
但是,在现在这样的小股作战中,双方人数加起来不足一百人,个人武勇也就占据了非常大的优势。
在发起冲锋之前,刘封已经干掉了那五个斥候,悄无声息地干掉了他们,让他们都来不及发出警报。
这是刘封一个人干的。
趁着夜色,他偷偷出现在敌人身后,一手捂嘴,另一只手持刀抹了敌人的脖子,割断脖颈大动脉,十秒以内就会没有了气息。
作为主将,却干的是小卒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