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好吧,你继续。”伊诚真心觉得他可怜。
“然后我就帮她把货仓都整理好,然后再送她回家。”黎辉端起酒杯,有些犹豫地沾了沾嘴唇,然后一饮而尽。
对他来说,那也许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后来雯雯告诉我,她从小就怕黑,怕一个人,所以那个晚上她是很感动的。能有一个人帮她整理,又在孤独无靠的时候送她回家。而且,那个时候她刚好跟男朋友分手了,正好处于人生最低谷的时候。”
“嗯。”
伊诚很理解这些女生的心理。
在这种时候,遇到送上门的备胎,当然就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反正又不是自己主动的。
“那是第一次我们之间有了一些交集。之后我们也会聊天,慢慢的聊天的时间多了就熟悉起来了。
真正让我喜欢上她,应该是在两个月前吧。
有一次我上洗手间的时候,抽纸箱是那种铁制的,下面有锯齿方便你抽出来能扯断的那种,结果我洗完手,发现里面没纸了,想帮忙装一下。
结果那个盒子好像有些松动,就一下子掉了下来,我用手去接,被炸了好几个血痕。
雯雯作为行政助理,帮我找了创可贴,还给我酒精消毒。
当她捧着我的手的时候,我看着一脸认真的她,第一次觉得心动了。”
黎辉说到这里,一脸的陶醉,眼神飘忽而迷离。
“那个时候,我就直直地看着她,她的脸真好看,特别是眼角的滴泪痣。
我看入迷了,结果被雯雯发现,她的脸都涨红了。
她问我为什么看她。
我说,你脸红的样子真好看。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脸红的样子。”
“嗯,”伊诚点头附和到,“女孩子脸红的时候是真的好看。特别是对于白皮肤的女生来说。”
“然后我们就越来越熟了,我早上路过面包店的时候,会给她也带上一份早餐。
看到她吃着甜点,脸上挂着笑容的样子,我就觉得那些甜点淡而无味。
她的笑容是能消融冰川的那种。”
没那么夸张吧?
伊诚诧异地看着他。
“然后我知道她喜欢打棒球,我就也跟着来这个棒球馆学棒球。”黎辉继续说,“她运动起来的样子是真好看。
她给我发短信,我都是第一时间回的那种。
有一天她没给我回短信,我心里面着急得要死。
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情。
结果第二天早上,她去公司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的手机被人偷了。
后来有一个追她的同事送她最新的三星,她也没要。”
06年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智能手机。
苹果一代也是07年先在米国发售的。
到国内还得有两年。
诺基亚在那个时候还算是手机行业的巨头,然后是摩托罗拉和三星。
这个曾经的行业巨头,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才不过几年的时间,它就迅速倒下了。
就像是被爆破的大厦,说拆就拆,轰然倒塌。
不得不说,时代的变迁,事物的更迭速度太快。
快到
我们曾经以为美好的就会永远。
谁知道明天就能在眼中搁浅。
“我二话不说,就花了2000块钱给她买了一款最新的诺基亚手机。”黎辉一脸坚毅地说。
他脸上的表情把伊诚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