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理由自己已经给了他了。
韩信可不是真的废物。
“自然记得。”这件事张良没有跟任何人说,一直埋藏在心底。
虽然听着天方夜谭,但张良心中其实隐约有些相信嬴慎这番话。
因为嬴慎知道的,未免多了些。
而且赢慎今日会出现在此,本就十分突兀。
张良看了一眼讽刺了韩信两句,见韩信不为所动,就朝着韩信冲过去的混混,反问道:
“他的未来如何?”
能让赢慎如此费心的人,想来在赢慎看到的未来中,必然不是小角色。
赢慎扭头看了一眼,在韩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剑挑了混混右手手筋的场面下说道: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看着瘫软在地的混混,以及已将潜蛟收回剑鞘,负剑而立的韩信。
张良沉默不语。
韩信此番出手,确实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在刚才那一幕之前,没有任何人能想象地到。
一个在别人口中一无是处的废物,竟然是个武艺高强的高手。
周围围观的百姓看着韩信的那漠然的表情,不由得后退了几步,令韩信四周空出一大片空地来。
“韩……信!”因为右手手筋被挑断,混混正疼的满地打滚。
但即便如此,混混依旧死死地盯着韩信。
比起手筋被挑断的痛苦,更让混混难以接受的是,韩信突然爆发出来的实力。
有这样的实力还能被自己欺负了?
早说你有这样的实力,自己绝对是有多远躲多远。
也不至于遇到嬴慎,落到如今的地步。
“啪啪啪。”嬴慎越过人群走向韩信,手中鼓掌道:“韩兄这一剑颇为精妙。”
虽然嬴慎看不出来,韩信的武功路数是诸子百家哪一家的。
但韩信所爆发出来的实力,嬴慎自问若是没有防备,也很难招架得住。
“你满意了?”
韩信不是傻子,嬴慎的武功韩信虽然没有亲眼见识到。
但韩信不相信在赢慎的眼皮子底下,真的能让这个混混跑了。
他是想让自己出手。
“名声这种东西,虽然很虚,但有的时候,还是很有用处的。”
嬴慎觉得自己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主子了,为了自己未来的手下真的是操碎了心。
韩信要是顶着一个欺骗老奶奶,啃老的名声,哪怕嬴慎知道他有才华。
未来自己想用他也会有很多麻烦。
毕竟自己是不会让秦末汉初那种社会环境出现的。
而在大秦的体制内,韩信别说像历史上一般,出道即巅峰,一开始就当上大将军,然后再用一场场胜利来证明自己。
顶着啃老的名声,想进入大秦为官,都有不少的麻烦。
但现在,自己帮他证明了一波,以后的麻烦至少会少一些。
至于引起别人的注意,会对他造成什么麻烦,赢慎并不担心。
能在秦末汉初的时代活下来,最终功成名就的人,哪一个是简单的?
韩信要是真的因此死去,那就当自己提前解决未来的大汉“兵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