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霆渊一早离开家之后,并没有去集团,而是直接开车去了唐琛的别墅。
进去之后,唐琛就把一个盒子递给了他。
他打开一看,黑色的丝绒布上,安静的躺着他曾经送出去的那枚玉佩。
玉佩显然已经被唐琛仔细擦拭过了,此刻散发着莹润的光,一如他曾经佩戴时的样子。
盛霆渊抚摸着玉佩,淡淡的问:“仔细说一下卖玉佩的人的身份信息。”
“她是我珠宝行的VIP顾客,最近几年每年都在我的珠宝行买珠宝,买的不多,但花钱很大方。”
唐琛说着,递过去一张纸:“这是她在我们珠宝行登记的身份资料。”
盛霆渊接过来,低头只看了第一行字,瞳孔骤然一缩:“温念悠?!”
唐琛诧异:“表哥,你认识温念悠?”
盛霆渊攥紧了玉佩:“见过,不熟,她有没有说玉佩是哪里来的?”
“她说是她一个朋友送的,怎么了,表哥,你可别告诉我,她就是你要找的女孩儿啊!”
唐琛见他神情异样,困惑的道:“她年龄虽然符合,可身份不符合啊,她是温家的大小姐,花钱如流水,跟你说的那个女孩儿生活拮据,没钱买药没钱读书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啊!”
盛霆渊眼睛渐渐泛红:“不是她。”
“不是她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因为我要找的人,很可能是她家女佣的女儿。”
“她家女佣的女儿?是谁?”
盛霆渊没有回答。
他想起了很久以前,小女孩跟他说的话,她总是会提到“夫人”和“小姐”,她说,“小姐”有很多爱马仕的衣服,所以她因此认识了爱马仕这个牌子。她曾经说过她是佣人的女儿,而她那个佣人妈觉得女孩儿读书没用,所以不让她上学,还跟她说,她不可以比小姐聪明,那样夫人会不高兴的。
盛霆渊嗓音沙哑,甚至带了一丝别人难以察觉的颤抖:“温念悠,是不是很喜欢爱马仕?”
唐琛越发诧异了:“你怎么知道的?她确实很喜欢爱马仕,衣服鞋子很多都是爱马仕的,包包几乎只背爱马仕,不背别的,听说她从小就穿爱马仕,所以对这个牌子有格外的偏爱。表哥,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盛霆渊看向他,红着眼睛道:“我这次可能真的找到她了,可我没想到,原来她已经在我身边了。”
唐琛震惊:“她在你身边?谁啊?你身边哪有女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