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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猎物

5个月前 作者: 不爱吃草的羊

他独自一人在纪念体育馆的球场上进行投篮练习,从篮下开始,出手的位置逐步向外,一直到三分线,20分钟一组,一直投不停。

完成两组后,他开始左手、右手的勾手练习,和投篮一样也是从篮下开始,左右交替,一直勾到20尺左右的距离。有时候他觉得好玩也会勾到三分线,因为担心拉姆齐教练心脏受不了,所以一般不这么玩。

一个半小时的手感热身结束,开始有队友抵达体育馆,甘国阳收起球,到观众席的过道上跑圈。

他喜欢在观众席过道上跑圈,这时候他可以沉下心来思考,思考今天的比赛应该怎么打,想象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赛前他吹牛说要让桑普森体验一下被他打败的滋味,可不是随口说说,而是要付诸实践的。

桑普森显然不是随便打打就能击败的对手,他是在甘国阳之前拿到大学生篮球几乎所有荣誉的明星超级中锋。

一句谎言需要千百句谎言去弥补,而一句牛皮也需要许许多多汗水和智慧去实现。

赛前甘国阳反复观摩过火箭队的比赛录像,观察桑普森和奥拉朱旺的打球方式,火箭的战术风格。

虽然桑普森个子更高,但当双塔同时在场时,桑普森往往担当大前锋,这让火箭在四号位上有很大的身高优势。

据甘国阳对录像的观察,桑普森的投篮出手比奥拉朱旺更加稳定,一旦投出手感,在中近距离的跳投相当致命。

他的弱点显而易见的是对抗,太瘦了一些,这导致他在大学能打出统治级表现,到了对抗能力更强的na便缺少了统治性的表演,有时候会被对手野蛮的内线搞得很难受。

从他的罚球能看出来,场均5个罚球,百分之六十多的罚球命中率,杀伤力不足。

作为对比,奥拉朱旺第一个赛季场均就有6.7个罚球,并且他的出手比桑普森少3个。

「整体风格是偏外的高个内线,脚步灵活,速度快,手感好,缺乏对抗……看样子还是老方子,先上对抗。不过一味上对抗也不行,要看裁判哨子的脸色,技巧和别的方面还要想想办法。」

甘国阳一边跑着,一边在脑海中构思对付桑普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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