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上课的时候,凌零收到李颖思的短信:翻译好了,已经发送到你邮箱。
卧槽!不愧为学霸中的学霸,这么快就搞掂了!
看到短信后的凌零差点跳了起来,目前他的赚钱计划里面,剧本是最有希望短时间内变现的,也是他最为期待的,这么快就翻译好,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去投稿。
逃了最后一节课,凌零跑到网吧上网,很认真看着李颖思的翻译,凌零怎么说也是过了四级外语,大致还是看得懂的。
以凌零的外语水平,自然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他只知道像李颖思这种翻译是可遇不可求,只能无条件信服。
凌零连忙给李颖思发了一条短信:翻译我看了,非常好,有时间吗?我请你吃饭。
李颖思很快就回复:不好意思,我目前在深城,后天就回米国。
凌零:哦,那实在可惜,这顿饭也不知道有没机会请。
李颖思:有机会,我爷爷奶奶在国内,我隔几年就会回来一次,而且,婷婷也在。
凌零:那行,你下次回来一定要通知我,我请你吃饭。
李颖思:好,翻译你若觉得没问题,我帮你寄出去。
凌零:好,感谢。
李颖思:不客气,我的报酬在里面,我也是为了自己。
凌零:大恩不言谢,我还有一部小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帮我做翻译?
李颖思:你还写小说?
凌零:对,大纲已经写好了,我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
李颖思:好,写好了发给我。
凌零:没问题,到时再联系你。李颖思:OK。
凌零想写的小说叫《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出版于2003年,一经推出很快便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并且持续在榜103周之久。在未来更被翻译成61种语言,在152个国家与地区出版,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非常受欢迎。更难得的是字数不多,约22万字,写起来不会用太多时间。
就算按一本书赚1米元,4000万本就是4000万米元啊,换算起来3亿多夏元,比做什么生意都赚钱啊,所以,这样的小说必须写。
凌零其实先看电影版,后来觉得电影很不错,就买了这本小说,小说真的很精彩,凌零读了N遍,非常熟悉。
不过故事背景发生在阿富汗,凌零需要一个引子来写书,否则只能魔改,还好牛城外国人众多,凌零就知道牛城有一个阿富汗人,先找他联络下感情,不行再魔改也不迟。
有了决定后,凌零一下课就到牛城最繁华的服装批发市场寻找目标人物,运气不错,凌零很快就锁定一个摆地摊的阿拉伯男人,这人卖的是青金石手链,青金石正是阿富汗特产之一。
凌零之所以知道这人,是因为他之前想过给文晓彤送手链,太贵的肯定买不起,而颜色鲜艳而又没多少人知道的青金石就很符合凌零的要求,不过后来因为价钱谈不拢,凌零还是没有买。
“老板,你这些手链怎么批啊。”凌零蹲下身来,拿着一串比较精致的手链问道。
“哦,靓仔你要批多少?”老板阿金一听就立马精神起来。
“一百条。”
“30元一条,你觉得怎么样?”
“30元太贵了吧,能不能便宜一点?”
“不贵了,这可是我在家乡带过来的,山长水远,运费都要十元一条啊。”
“老板你家乡在哪?”凌零明知故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