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不浪信守诺言,在山腰寻了一处风景秀丽的小崖,将姑娘好生安葬。
又去到山脚下,找埋尸的杂役,买了一具刚被打死的新女尸,丢给耿护卫手下那帮兄弟们后,火速直奔自己草屋。
林不浪的草屋,屋址偏僻,鲜有人迹。
刚穿越时,林不浪坚信自己会觉醒什么劳什子系统,故而未雨绸缪,选了此处,方便日后“潜心清修”。
当时谨慎的布局,今日终于派上用场!
眼看自己小屋越来越近,捂着怀中天珠的林不浪,也是愈发难掩满脸兴奋。
在爬上屋前那段小坡之后,林不浪的脸色,却是陡然一凝!
草屋的木门下,一片不起眼的树叶,静悄悄躺在地上。
每次出门,林不浪都谨慎地会夹一片树叶在木门上。
为的,就是免遭横祸!
像林不浪这种,身有残疾,又“颇有家资”的老杂役,往往被刚入峰没几月,只能抱团取暖的新人们,视为“肥肉”。
杀人,夺财,占屋!
猪狗有猪狗的活法,蝼蚁有蝼蚁的厮杀。
可以说,整个杂役峰,就是个巨大的蛊坛,能活下来,且活到最后的,一定是最凶最恶最毒的蛊王!
不巧,林不浪就是。
不过,目前瘸了条腿。
瘸条腿,又不是缺根筋。
林不浪悄声摸到门边,细细一听,里面果然有些窸窣之声。林不浪转手,便摸开了门口的瓦缸,里面装满了熏人的毒烟料,用随身的火折子一点,找到自己茅屋的一处狗洞活门,往里面一滚。
随后闪身到了门口,举起拐杖,见有人惨叫咳嗽着钻出来,望头就打!
“呼!”
那人反应极快,抬手一档,捂着眼一记侧蹬,竟直接将林不浪踹下了小坡,怀里的天珠和腰间仅剩的几个杂役币,顿时滚落一地!
那一脚,力道很沉,咔嚓一声,林不浪肋骨直接断裂两根,又滚得七荤八素,仓皇间一抬头,已经面如死灰。
自己不大的小屋内,此刻已经涌出五六人,为首之人个子不高,肌肉却如花岗岩般结识。
这人名叫王朗,杂役五二二,比林不浪,还要早来两年。
其实力,更到了恐怖的炼体三段巅峰,比起耿护卫的炼体四段,也就一纸之差。
在耿护卫的狗腿子中,王朗是头号人物,在杂役峰,护卫之下,更是实力最强的杂役!
无人敢惹!
而他身后跟着的,虽然实力都在炼体一二段之间,但却都是耿护卫的狗腿团成员。
难道……又是耿护卫指使的?
“就说你小子屋里怎么那么干净,原来之前的家当都在身上。”
王朗眼睛被毒烟熏得通红,此刻正夸夸往外淌着眼泪,因此说话更是凶狠。
“那珠子……”
那天珠,滚落离林不浪足有一丈多远,在王朗问话时,林不浪已经汇聚全身气力,猛然扑起,一手抓向那天珠。
可他毕竟是个残疾之人,实力又低微,速度终究是抵不过王朗。只听到咔叽一声!
王朗抬着大脚踏来,只一脚,便将林不浪的右手,狠狠跺入泥中,骨头粉碎!
“啊!”
钻心的痛楚!
“这么急,这珠子,定然是个宝贝了!”
王朗眼中闪露贪婪之色。
“你的狗命,耿护卫马上就要取走,你这些身家,倒不如便宜了我们兄弟。”
“你若乖乖听话,还有什么一应交出,我们兄弟几个,还能让你再苟活几日。”
原来,这几个鬣狗,是闻风而来!
苟活几日?
林不浪心中凄然!
这话,要哄哄刚入峰的新人,或许能行。
在林不浪耳中,那就是个屁!
但,真要这么死吗?
一个在泥潭中挣扎了三年的人,眼看摸到了救命稻草,却又要往下沉去,甚至直接溺死!
林不浪不甘心啊!
这天珠,你是个法宝!你护主啊!
我已立誓,就算未完全将你激活,但也是你半个主人!林不浪在心中不甘地怒吼!
体内,那稀薄的灵气,此刻也随之激荡起来。
那天珠似乎真有所感应,亦或是被林不浪体内灵气所共鸣。
此刻居然震颤着,微微浮起了一寸。
原本其内蕴化的青光,此刻竟也转为了淡淡的红色。
“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