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欢后知后觉,比对了鸡腿的口味,是不一样的,这大概不是福善堂做的。
两天后,谢欢没能吃到兔头,少女挠着头说厨房没人会做。
哪里是厨房不会做,分明是她不会做,是她没有学会。
那时的谢欢不懂她为何要亲手做,但心中却有暖流涌过,他很欢喜。
从六岁丧母起,他就是漂泊不定的,跟着军队,跟着爹,哪里有的吃,便吃什么,虽有所喜好,却从不敢挑剔,因为这世上还有很多人是吃不饱饭的。
即便是吃百家饭的时候,他也没有安定的感觉,此刻在与一个少女相处时感受到了。
他的语气有些生硬,“我不挑食。”
这饭菜是她亲手做的,她装作是厨房做的,他也不说破,等她问好不好吃的时候,他就答人间绝味。
其实那是谢欢的真心话,虽厨艺不精,但这真的是他六岁以后,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食物的美味,不只在于口味气味,还有特别的意义。
往后吃饭时,他不再需要看着书籍上的鸡腿了,脑海中是少女站在锅子前一边翻着书页、一边炒菜的模样。
有一次,谢欢悄悄潜进了微生家的厨房,装成小厮,戴着小厮的灰布帽,坐在灶台下烧柴火,为了不叫她认出来,还刻意在脸上抹把煤。
听着他的小姑娘嘴里边念叨边炒菜,时不时再吩咐一句“火烧旺些。”
善良的小姑娘对下人说话也格外温柔,脸如黑炭的谢欢在灶台前咧着白牙,捏着鼻子应她的话。
他始终没有让她发现,他装小厮的事,怕她会生气,毕竟潜入她家中是他理亏,就怕她父母得知对他印象不好。
游历的两年来,走过无数城市,但没有哪一个地方,让谢欢逗留这么久,他在金陵一留便是小半年。
他想要娶她。
每每与她相处,谢欢都想要娶她,让她成为他的妻子。
可是商贾之女要成为太子妃,恐怕会遭群臣反对,谢欢失眠好几个晚上,终还是决定回京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