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在合同最后一条,写着一个出乎意料的条款。
以慕北川的性子,不可能不看过合同条款,也就是说这份合同的拟定是经过他同意的。
为什么,他疯了?
想不通,干脆不想了,我给慕北川打了一通电话。
“不是不接我电话吗?”
慕北川不冷不热的声音响起。
在我住院期间他给我打过不止一通电话,还发过短信,希望就慕莺的事和我沟通。
但我一概不接。
我知道出了院之后碍于工作,我必须跟他再度有接触,但住院期间,没有任何人规定必须服从领导。
我当然有任性的权利。
“方便见一面吗?我想跟你谈谈之前我们签下的合同,关于那栋房子,我有了新的想法。”
“地点。”
我将地点发过去。
我迫切的想要结束我们之间还有可能产生关联的一切东西,挂了电话就立刻带着合同去了见面地点。
为了避免可能会产生的麻烦,我选择的地点是一家隐匿性很强的会所,而且是封闭式包间。
等待差不多5分钟,慕北川卡着最后的见面时间进入包间。
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
他在我对面坐下,从进来开始,神情就一直淡然镇定,眼神坦荡,丝毫看不出心虚。
我将那份合同推过去。
“你看一下,最后一条条款。”
慕北川翻开看了眼。
最后一条条款内容是:若双方对此次借贷有所不满,任何一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合作,乙方提出,需要在限定时间内(七天)还上欠款。甲方提出,则不能追究借出钱款。
“你想终止协议?”
他一语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