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霜是极力想保持低调的。
如果可以,她觉得这么多的酒席也不需要办的。
最好是像以后有些人那样,裸婚。
两个感情甜蜜的人,扯了证,不请宾客,不办酒席,直接出门来个蜜月旅行就好了。
不多花钱,也不用把精力放在很多纯粹形式的应酬上面。
不过,这个年代结婚的人,都恨不得要把婚礼搞得轰轰烈烈,越轰动越好。
这两年,村里有的年轻人结婚,也想学一学城里人的派头,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载着新娘子,在乡村土路上风风光光地转悠一圈。
那已经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了。
秦大勋觉得自家闺女可以再有面子一点。他想把他的小汽车扎上红绸,载着秦小霜和瞿临川,在附近的乡村公路上慢悠悠地开上一圈来回。
那绝对是这些乡亲们都没有见识过的风光。
可他的想法刚一提出来,就被闺女秦小霜态度很坚决地拒绝了。
“爸!我们家跟临川哥家就隔着一段田埂,走得快五分钟不到都走过去了。哪里用得着专门开着车,在村里到处绕一大圈再回来。太招摇了!”
“您说,我现在的知名度还低吗?恐怕这十里八乡都知道我秦小霜的大名了。不需要再去转一大圈让别人围观了。”
秦小霜觉得做人不可张扬过度,福满则溢。
秦大勋想到前些天,乡政府敲锣打鼓地上门来送喜报,确实已经够轰动够震憾了。估计那余威后劲儿得让这些村民谈上好几年了。
只得放弃让闺女显摆一下的念头。
“爸!我觉得临川哥也不在乎这些虚礼的。嗯,大不了,我去接他的时候,走慢一点,多走几分钟吧。”
秦小霜弯着眉眼,跟父亲商量。“行吧。”秦大勋只好妥协。
主要是距离瞿家太近了。以他的大长腿,好像没走两步,就走拢了,实在是可以发挥的空间太有限了。
估计没有几个人看清楚,自家闺女就把上门女婿接回家了。
算了,算了。
自家闺女和女婿也不是专门给别人看的。
吃过早饭,秦小霜就开始在自己房间换衣服,收拾打扮。
秦小霜今天要穿的喜服,是瞿临川去城里找一家绣坊老师傅做的。
一套大红的裙装。
上面是五分袖的短款立领上衣,斜襟处缝着盘扣,领口和袖口以及上衣下摆都绣着明晃晃的金色丝线。下面的修身长裙,紧贴着她的腰线和臀线,旖旎而下,轻轻触及她的脚踝。
老师傅手工定做的,尺寸刚好,修身大气,还处处透着精致。
秦小霜刚把这身喜服穿上,专门请来给她梳头的大婶就挪不开眼了。
“丫头!哪儿做的这么好看的喜服?你穿上简直比画报上的大明星还好看!”
天!比明星都好看一倍不止!明星都没有这丫头长得好!
秦小霜挺直腰背,摸了摸贴着腰线的衣摆,也觉得这衣服质感很不错,不但漂亮,还大方优雅。
“是临川哥在城里找人定做的。”她抿了抿唇。
“难怪不得。”大婶笑道。
这么多年,她在乡里给很多新娘子梳过头,从来没见到这种好看的喜服,当然也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新娘子。人和衣服,都一样的精致,还显贵气。
大婶把她一头乌黑的长发梳了发髻,插了两根白玉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