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智商很高,堪比六岁孩童般的智商,且是群居野兽,懂得采取战术,干扰猎物,达到一击必杀的目的。
不仅如此,这玩意的利爪如同钢刀般锋利,不仅锋利异常,爪子上还有倒钩。
若是被抓到一爪子,起码也要掉三两肉下来。
这玩意的咬合力高达三百公斤,能够轻易咬断成年人的手臂。
它还拥有强大的跳跃力,能够轻易横跳六米宽。
不少胡说八道的老人,还将红毛狗称为四大猛兽之首。
不过,这红毛狗味道鲜美,浑身都是腱子肉,能够滋补气血亏空,可谓是一道难得补品。
思索之中,陈平走进了七顶山,他是兵王,连三只老虎都可以轻易猎杀,何况几只红毛狗。
他看了看四周,根据多次进入七顶山的经验,目光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方向。
那方向是一片老林子,树木要比其他地方更加茂盛,看起来有一条山林小路,实则寸步难行。
陈平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挑战自身的极限,他当即掏出从村里老人骗来的地图看了看。
地图上面标记着大量的野兽群,其中大多数是狗熊和老虎这种大型生物。
陈平收起地图,丝毫不惧朝着老林子方向出发。
他眼里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这些小小的危险根本抵挡不了陈平坚硬的步伐。
就算遇见狗熊群还是老虎群,他相信凭借手中步枪和腰间手枪都能轻易解决。陈平直接顺着山脊一路朝着老林子进发,越往老林子走,他心中越发感觉这片山林的奇怪。
这片林子安静得可怕,连一点嘈杂的声音都没有。
沿着山林漫步走了差不多三十多分钟,陈平路过一块大石头旁,突然停下脚步,目光扫视四周。
片刻后,他蹲下身子仔细地观察了地上。
雪地上,清楚的能看见两排梅花般的脚印。
这些脚印整齐划一,显然是一群有组织纪律的野兽群。
陈平顺着脚印的方向,目光扫射过去,脚印一直通往林地深处,在拐角处消失不见。
陈平皱了皱眉头,迈开腿加速顺着脚印追去。
他知道十有八九是遇见了红毛狗,如果不能追上它们,猎杀掉一只。
这后面在想猎杀红毛狗,可就难了。
毕竟,这玩意智商太高了,在得知自己无法战胜敌人时。
第一时间就会选择逃离一个地方。
而不是像其他傻乎乎的野兽殊死战斗。
沿着脚印追了很长一段路,陈平在路上已经找到了一些动物的粪便。
他蹲下身子,仔细地检查一番,心中当即大喜,这正是红毛狗!
正高兴的功夫呢,他不经意抬头,目光瞬间聚集,正前方正是一群红毛狗,正虎视眈眈盯着自己。
它们数量不多,只有十只。红毛狗似乎感觉到来之陈平身上的杀气,不由得后退半步,夹起尾巴,刚准备逃跑的时候。
陈平站起身,架起步枪,瞄准了其中最大的一只红毛狗。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