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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肉干没带够?

3个月前 作者: 仨金.

之前在洛阳,长公主接二连番的暗示他,要接受自己的人设,把自己当成唐朝人,

最初王渝之只认为长公主,让他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回不去了,不如试着接受。

直到在宁州,王渝之见到了长公主给他准备的亲信和装备,才知道所谓的接受人设,其实另有玄机。

宁湖距离晋阳只有三百里,他王渝之是太原王氏直系长孙,岂有路过家门而不入的道理,又不是忙着去治水。

太原王氏啊,五姓七家,有钱,有人,有名望!

还有什么亲信,能比自家人更妥帖的?!

别的不说,自家孙子北上讨伐突厥,多光宗耀祖的事啊,家主不送点川资路费,送点人才,那说得过去嘛!

王渝之的身边有褶樱桃,长公主便笃定王渝之就算北上,也一定会以宁州为起点,因为赭萧声在!

长公主也算准了任性的王渝之,绝对不会按照她的要求,按部就班的去通关什么唐诡案子,肯定会有自己的小心思!

于是,长公主在一个月前,就开始默默将自己研究的新玩意,从长安转移,全都挪到了宁州,

她之所以亲自到洛阳,也并不是怕王渝之真的斩杀了李约,事实上李约的死活,对于长公主来说无关痛痒!

一个异族留守而已,折了就再培养一个,很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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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到洛阳,就是亲自来任命王渝之北上的,

也在暗示王渝之,路过晋阳时别忘记去趟王家,那句你未来注定是世家之首,就是最好的暗示。

长公主的良苦用心,王渝之是见到了三万金吾卫,见到了他们背后的燧发枪,还有提前准备好的武尊炮,才算是彻底明白。从始至终,长公主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有了灭掉突厥的念头,也早就把王渝之囊括在计划之内。

但曹多宝这个小豆丁,任凭王渝之怎么琢磨,都不知道长公主为啥会把他送到自己的身边,真的只是为了卖萌吗?!

眼下,听着李元幽的问询,王渝之嘴角满是无奈的笑意。

是啊,如果拿下了突厥,再掌控了王家,怕是他这个未来的大唐长寿王,才算是真正的崛起了吧!

起身来到营帐外,李元幽缓步跟随。

营地内,军士们早已经吃过了午饭,在清理附近污秽之物,见王渝之出现,纷纷行礼。

当他们看到了宛如谪仙般的李元幽时,都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这些金吾卫早就听说了,自家将军有两个红颜知己,都是绝顶的大美人,那杀伐的手段也是狠辣至极。

王渝之望着一处正要收拾的篝火,示意士兵给他盛一碗锅内部的食物。

炒米混合肉干碎,闻着有米酒和肉干的香味,抓了一点放进嘴里咀嚼,味道并不是难以下咽。

在唐朝,炒米和肉干都是行军打仗时,士兵常备的食物,

例如炒米,行军前,士兵会将糙米炒黄包裹,用香油作媒、蒸熟后再用烧酒浸、晒干等处理,

这样制作的炒米干燥耐保存,便于携带,更能满足行军作战时的基本主食需求。

但通常,边军为对抗西北游牧民族,所建立的游骑兵部队,就携带烧饼等干粮,因为利于长途奔袭。

烧饼制作相对简单,且易于保存和携带,

也有士兵另辟蹊径,将圆饼以炭火烤炙,酥脆咸香,中戳小孔,以绳串之,方便食用,

样子嘛,跟未来的压缩饼干差不多,有异曲同工之妙。但那些特殊的烧饼只在丰州的前线才有售卖和烤制,长安是绝对见不到的!

按理说从长安出来的金吾卫,随军不该带糙米,应该齐备肉干才对,这对世家兵来说,多少有些掉价。

将碗中糙米吃光,将碗还给了士兵,王渝之问道:“为何吃糙米,肉干没带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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