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其实有几类。一类是体制内的,这样的拆迁价格一般会顶格。因为是体制内,所以你基本知道价格,知道弹簧的弹性,会拉到极致,但是不会把弹簧拉直,拉直了除非你不想要工作。但是呢,也不会吃亏。基本上是满意的、
第二类是极端老实的,领导怎么说怎么好,按照政策有个价格。虽然不太满意。但是随大流。别人拆了我也拆,价格嘛,领导说的价格再加上点就好,七不离八。比之前居住条件好。还能给点装修费。也就很满意了
第三类是村里混得好的,有话语权,在社会上混,方方面面的认识人。素质不高,但是号召力强。这样的拆迁价格差不多顶格,比顶格少点。要领导好好做工作,这样的人一般讲义气,价格到位,不难搞定。
第四类是家里有有文化的年轻人,也熟悉政策。又不是在体制内。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样的人价格不会太高,顶格打七八折,但是你要有说服他的理由和消耗他的锐气的能力
第五类就是钉子户,暴力不合作,这样的甚至会比顶格稍微多点。
村里给房家的定位算第四类。所以还是多走几次,多消耗一下锐气是必须的。
这天星期六,陆德华又来了,房新建在家。房思建在南通上班没有回家,闲聊几句之后就切入正题:
房新建说:“农民的土地,你卖了60万一亩,你给老百姓3万,你们好意思吗?这样的协议合理吗?”
陆德华说:“天下有完全合理的事情吗?十年前下岗职工,有的卖了半辈子命的,有的才进单位。虽然有补偿方案,合理吗?要大家全部满意不可能。但是你也可以看到。做商业的也很多开了店、在工厂的也很多开了厂。虽然大多数还是在打工讨生活,但是你一直纠结着不合理有用吗?有饭吃吗?法律又有一定的滞后性。你现在讲合法,那我问你小岗村在没有经过法律修改的情况下。私下承包肯定不合法,但是要是不是小岗村尝试先走一步,怎么可能有后来的全国性的土地承包?土地是国家的,这个问题是要搞清楚的。但只是使用权在集体。集体所有,正好祖坟冒青烟遇到拆迁,有人买。可以卖几十万一亩,要是假设啊,老百姓全部分了这个钱,政府凭什么去招商引资找人来投资?土地国有化,就是国家垄断。然后赚取了差价,这个是很明显的事情。但是这个事情是不是合理,要从几方面来看:1、土地虽然暂时你在用,你觉得现在征用了影响了你子子孙孙的口粮?!首先我声明。你们组的地一个人二分地,很少,根本不能解决温饱问题。2、因为在郊区,才可能卖这个价格。3、要是你想象的可以集体出面盖房子出售,还有之前新闻的合资盖房。其实都行不通,要是行得通房子就是白菜价。房子白菜价,土地当然还是黄土价或者粪肥价,这个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所以你需要考虑的就是这块犄角旮旯的地方拆了对大家整体来说有没有好处。法律有时候是滞后的,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例如说土地红线、例如说货车超载,你一定现在死守还没有修改的法律,你开货车开一趟亏一趟,你守公社集体土地,你说不定已经饿死了。”
房新建:“看来你觉得你们非法用地还有理了?征地不合法,你就是给我一千万一亩,我有权利不卖”
“对的,你是有这个权利,你合法,但是一千万一亩不卖,你是不是傻?你有一千万你不会去其他地方买个庄园啊?这个集体其他人,你去问问谁给1000万一亩不愿意?而且这个征地并不是非法用地,是有合法征地手续的。有上面的红头文件的。”
房新建说:“我就不愿意”
陆德华:“不是我说你啊,如果一个集体,其他人都愿意,就你一个人不愿意,那你是不是应该可以考虑改变你自己的想法呢?”
房新建:“屈原的诗你听过吗?世人皆醉我独醒,并不是随大流就是正确的,土地是老百姓的根,我们是刚刚才从温饱生活进了一步,我记得小时候周围还很多人家吃不饱啊,难道你不记得了,现在给点钱,不断贬值,还不知道十年后还能不能买一个月的大米。要是土地在,永远是有底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