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郡郡军正在与北魏的正规军激战,但那些流寇响马却四散。
边新担心流寇响马祸害百姓,故前来求援,希望徐牧能派人驰援。
徐牧沉吟片刻,道。
“胭脂郡百姓守边不易,本王怎可让他们被流寇响马祸害?”
“曹森!你带青案郡郡军立刻跟着边郡尉前往胭脂郡,平流寇!”
曹森瞬间恢复了生气,中气十足地回来领命。
在众将离开前,徐牧特意将黑鳞甲送给了马雄。
他要直面西域的骑兵,有黑鳞甲在身,可提升至少三成的战力。“那沙司将军乃是知命高手,让陈大侠与你一起去,助你一臂之力!”
马雄捧着沉甸甸的黑鳞甲,感动得眼眶通红。
“王爷将甲胄给了末将,又让陈大侠与末将去凉州,那您呢?”
徐牧仰面而笑,说道。
“本王虽没了剑骨,但身在青云城又不是边城,敌军杀不过来。”
“去吧,吾在青云城等诸位得胜凯旋的好消息!”
马雄、边新、曹森三人躬身领命,不过无人注意,边新脸上怪异的笑容。
当夜,两千陌刀军直奔凉州,三千青案郡郡军赶赴胭脂郡。
青案郡的防御力量一下变得无比空虚,尤其是玉兰剑客陈玉兰也去了凉州。
夜深了,乌云遮月。
青云城中静悄悄的,除了打更人之外,寂静的大街上几乎无人出没。
长街的尽头摇摇晃晃走着三个人,仨人穿着锦衣,红光满面。
“紫云楼的酒菜,当真一绝!两位,今日喝得畅快!”
“朱兄豪气!明日我来做东,咱们去怡红楼玩一玩。”
“哈哈哈,怡红楼来了新花魁,王兄你这就忍不住了?”
“你懂什么?新花魁不是梁人、魏人,而是西域的胡姬!”
“异域风情迷人得很,嘿嘿嘿。”三人走到一半有些尿急,左右瞧了瞧正有一漆黑的小巷子。
他们便走进巷子里边放水,刚解开腰带,其中姓朱的只觉得脖子上一凉。
“刘兄别闹了,怪凉的。”
下一刻弯刀划过脖颈,朱姓男子的脑袋直接搬家。
其他两个人也落得一般下场。
一群黑影一拥而上,将三人身上值钱的银袋子、玉佩、折扇搜刮一空。
瘦长脸颊的汉子背着一厚重斩马刀,掂量了一下银袋子的重量。
“大哥,二哥,不愧是安州有名的富裕大城,青云城有钱人真多!”
“瞧瞧随随便便就得了三十多两银子,要我说咱挨家挨户地搜!”
马脸汉子还未说完,就被一古铜色皮肤,腰后面别着八卦宣花斧的壮汉打断。
壮汉的声音浑厚,道。
“老三!老毛病又犯是不?忘了咱从西山郡跑到这里为了啥?”
“别忘了雇主给的条件,黄金一万两!够咱们金盆洗手了!”
壮汉身边有一皮肤雪白,连头发都是白色,身材修长的汉子附和道。
“大哥说得对,老三,不能因小失大,今晚必须除掉北凉王!”
白发汉子一说话的时候露出尖利的犬齿,他竟然是个妖族。
“当年咱们兄弟为了活命凑到一起,做了西山贼。”
“聚拢了几百弟兄做无本买卖,还不是为了活下去?”“雇主大方,给了咱彻底改命的机会,机会来了抓得住就能翻身!”
马脸汉子被说得一缩脖,讪笑一声。
“小弟就是说说而已,都依二位兄长的,都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