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显然沃夫朗也吃了一惊,我耸耸肩,表示只能动武了。
鬣狗们很聪明,它们会根据猎物的体形大小来判断强弱,我和大黄牛周围的鬣狗越来越多,看来这帮凶猛生灵是想先拿我或者牛肉祭牙。大黄牛不停用四只蹄子踩地,非常不安。
“呯!”
我用步枪开火,最后再尝试一次恐吓,这回鬣狗们虽然愣了一下,但明显没被吓住,依然在不停缩小包围圈,扔掉步枪,我掏出了左轮......
干!鬣狗原来不是一只一只上来送的啊!
情况瞬间就失去控制了,至少五只鬣狗直接扑了上来!直奔我和我身后的大黄牛。抬手第一枪命中正对面的鬣狗胸口,转身零距离第二枪轰在了刚扑上大黄牛的鬣狗脑袋,扶着牛车的第三枪差点打中飞身掩护我的沃夫朗......
第四枪命中了整个身体都附在沃夫朗背上进行撕咬的一只鬣狗,第五枪的弹丸留在了弹巢里,对准了正在四散开来的鬣狗群。
战斗结束之后,我心里的数字数到了七。
“嘎呜...嘎啊...嘎啊...呜......”
鬣狗们示弱了,似乎是权衡了战斗的损失与收益,果断地放弃了我们,迅速消失在树林里,临走时还拖跑了两具离它们较近的同伴尸体。
“呼~太可怕了。”我从身下的尸体上拔出匕首。
“是啊,就算是我,也被咬到了。”“话说,你那个样子,没事吗?”
沃夫朗的肩上有前后对称的四个孔洞,血液把毛发浸得发亮。
“这个啊,没事。两天就好了。”
“两天?!”
“是啊,两天就够了。”
人狼能被称为地上最强魔物之一的资本,除了强大的力量,还有惊人的自愈能力。虽说这两样并不能帮助他们在与美杜莎的肉搏战中取得任何优势。
该死,我怎么又想到美杜莎了。
尽量甩掉脑中挥之不去的蛇发女人的身姿,我跟沃夫朗借着提灯的光亮生起了篝火。没带什么充饥的食物,只能把这些鬣狗烤着吃掉。
但是鬣狗拆解之后有一股难闻的臭味,沃夫朗也皱起了眉头,烤完之后那肉就跟柴火没两样。最后我们决定由他来吃鬣狗肉,我去吃之前旅行的时候剩下的干粮,因为这种肉就连沃夫朗自己都不敢保证吃了会没毛病。
我们围着篝火,聊起了刚才的战斗。
“我们,干掉了几只啊?”
“嗯......正好十只吧?”
“哦~我们还挺强的嘛。”
“哈哈。感觉你离开她之后,就变强了。”
“是吗?或许我真的变强了。”
“那你觉得自己可以打败她吗?”
“哈......这当然不能。”“所以,你已经知道了,人类和魔物是完全不同的。”
沃夫朗把啃得差不多的一截鬣狗腿骨扔在一边,坐在我身边,捡起了我刚装填好子弹的左轮。
“你用这把枪攻击我,我不攻击你,你能杀死我吗?”
“啊?我用这把枪攻击你?”
“是的,你可以尽管试。
“不......我不能。我也不想攻击自己的朋友。不过你真的顶住五发子弹吗?”
“那当然,我的身体,被打中过十多发子弹呢。你能看出来吗?”
沃夫朗拍拍胸口,一副颇为自豪的样子。可看到我并没有笑意,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
“所以说,有些事情,你能做到。而有些事情,你永远都做不到。”
“你是想证明,我和她也是完全不同的吗。”
“不,你需要的是把你能做到的事情做好。”
我和沃夫朗点上烟,像前辈与学生一样,聊着人生的道理。